【#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北京市财政局发布关于2020年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通知,小编为大家整理北京石景山会计继续教育对象、学分、时间、流程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希望对考生有帮助!
北京石景山会计继续教育对象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不包括在京的中央单位会计人员);
(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的人员;
(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从事的会计工作包括:
1.出纳;
2.稽核;
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4.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5.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7.会计监督;
8.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9.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北京石景山会计继续教育学分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可根据工作实际自行选择单位培训、,社会机构培训、,面授和网上学习等多种方式进行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学分不能少于90学分,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内容,其中专业科目内容学分不能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三)参加2020年财政部组织的减税降费税收知识竞赛的会计人员,成绩获得95-100分的可折算为90学分,成绩获得80-94分的可折算30学分。
北京石景山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0年继续教育并申请登记学分,当年有效。
北京石景山会计继续教育流程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完成后,由会计人员本人及时申请登记学分,具体流程为:
(一)会计人员登录“北京市财政局会计人员管理系统”(http://kj.facc.com.cn/)进行学分登记;
(二)会计人员如已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可直接在信息采集内容中继续教育部分登记学分,且可将2018年继续教育学分一并登记;
(三)会计人员如没有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需要先进行信息采集工作,同时完成2018年和2020年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