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符合定南县城区小学招生条件且未在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注册学籍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计划
2023年城区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数如下:定南一小616人,定南二小396人,定南三小396人,定南四小352人,定南五小264人,定南六小352人,实验学校440人。第七小学不设新生学位上限,对具备城区学校就读条件的学前儿童应收尽收。
三、网上报名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操作流程。支付宝APP搜索“赣服通”或者下载“赣服通”APP→“定南热门”(首页)→新生入学报名(定南县义务教育入学学位申请平台)→注册→登录系统填写上传相关信息材料后完成“提交”。
(二)网上报名及审核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8月12日-16日为网上报名时间,8月17日零时平台自动关闭报名入口,不再接受网上报名。
2.网上审核时间。8月17日前各校全面完成网上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家长注册时预留的手机号短信告知,家长也可在“赣服通”登录新生入学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根据短信通知登入系统查看原因并修改、补充信息材料后再次提交,8月19日前学校完成网上复核,复核结果以短信方式告知家长。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上传扫描件或清晰的拍图)
1.城区招生范围户籍的学前儿童
户籍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前儿童参加线上入学资格审核提供户口簿即可。
2.县城拥有合法有效住房的学前儿童
参加线上入学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⑴父母(或一方)、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定南县城购有合法有效住房的证明材料(含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合法有效购房合同及购房付款发票、合规自建房证明材料等);
⑵父母(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定南县城租住廉(公)租房的提供廉(公)房租赁协议(合同);
⑶父母(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定南县城拥有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的提供《搬迁安置协议书》;
⑷父母(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住其他合法房屋的提供县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租房协议(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
⑸父母(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没有购房建房的洋前坝水库移民子女,提供《定南县洋前坝水库工程建设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⑹其他在定南县城长期居住的合法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的住房法律公证文书,单位集资建房、单位分配房、公寓等房屋长期使用的有效佐证材料。
2.进城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
参加线上入学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⑴父母(或一方)、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定南县历市镇派出所办理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非定南户籍的外来人员提供);
⑵父母(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县城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与劳动合同相匹配的薪酬证明材料,如:最近至少3个月的用工单位盖章的原始工资发放表复印件或银行工资流水等材料;
⑶父母(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定南县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3个月以上且截至预报名时仍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免于纳税等材料;
⑷父母(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2023年在定南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仅限非定南户籍的外来人员提供)。
3.优先优抚对象子女
参加线上入学资格审核需提供父母(或一方)是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及高层次人才等证明材料。
4.特殊情况子女
参加线上入学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⑴父母系驻县机构(单位)工作人员适龄儿童,提供户口簿、父母工作调(变)动等证明材料;
⑵因父母支边、援外,父母双亡或丧失监护能力,需寄居在直系亲属家庭的适龄儿童,提供居民户口簿、父母支边、援外、父母双亡或丧失监护能力、直系亲属身份及其现居住房屋产权(含不动产权证书)等证明材料。
四、预录过程及要求
第一顺位:城区招生范围户籍的学前儿童预录
城区学校小学一年级户籍批次生源实行多校划片入学,片区安排如下:
实验学校:城市社区各居委会、历市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一小学:城市社区各居委会、历市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二小学:城市社区各居委会、和顺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三小学:城市社区各居委会、杨梅村、樟田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四小学:城市社区各居委会、恩荣村、井坑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五小学:城市社区各居委会、中沙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六小学:城市社区各居委会、良富村、泮贤村、竹园村、油潭村、龙下村户籍适龄儿童及岿美山镇溪尾村洋前坝水库移民
第七小学:富田村、金鸡村、下庄村、太公村、蕉坑村、赤岭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特别说明:历市镇修建村、文昌村、汶岭村的适龄儿童按户籍就近到历市学区小学就读;历市镇长桥村、桥水村的适龄儿童按户籍就近到热水小学就读;历市镇车步村、中圳村、黄砂村、上坑村、寨上村、太阳村、嶂下村、赤水村的适龄儿童按户籍就近到车步学区小学就读。
1.预录情况公布。8月20日上午学校公布预录情况。预报名人数未超出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公布预录取学生名单及剩余学位。预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公布8月21日上午随机派位具体时间、参加随机派位的学生名单及有关事项等。
2.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邀请监督员、家长代表参加,现场宣读派位结果并在校门口张贴公布。未被预录的学生于8月22日下午5:00前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选择有剩余学位的学校线下预报名,原则上不参加“合法有效住房”批次的电脑派位。
第二顺位:县城拥有合法有效住房的学前儿童预录
1.预录情况公布。8月22日下午6:00前学校公布预录情况。预报名人数未超出剩余学位数的学校公布预录取学生名单及剩余学位。预报名人数超出剩余学位数的学校公布8月23日上午随机派位具体时间、参加随机派位的学生名单及有关事项等。
2.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邀请监督员、家长代表参加,现场宣读派位结果并在校门口张贴公布。未被预录的学生于8月23日下午5:00前携带县城拥有合法有效住房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选择有剩余学位的学校线下预报名,原则上不参加“随迁子女”批次的电脑派位。
第三顺位:进城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预录
1.预录情况公布。8月23日下午6:00前学校公布预录情况。预报名人数未超出剩余学位数的学校公布预录取学生名单及剩余学位。预报名人数超出剩余学位数的学校公布8月24日上午随机派位具体时间、参加随机派位的学生名单及有关事项等。
2.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邀请监督员、家长代表参加,现场宣读派位结果并在校门口张贴公布。未被预录的学生于8月24日下午5:00前携带进城就业创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选择有剩余学位的学校线下预报名。若出现预报名学生数超出城区学校招生计划总数,则由县教科体局统筹解决。
五、其他事项
(一)补办资格审查表。符合城区小学就读条件没有及时办理入学资格审查登记的学前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资格证明材料及1-2寸免冠照片,8月10日前到定南县教科体局教育股(县文体中心618室)办理。
(二)违规违纪处理。错过预报名时间的适龄儿童,按主动放弃入学条件论处。对通过伪造户口、住房材料等骗取学位的学生,经查实取消已获取的学位。对已注册小学学籍,通过参加一年级新生预报名重读一年级的,经查实取消已获取的学位。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未尽事宜请广大家长关注各城区小学招生通告。
咨询电话:0797-428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