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人力资源管理师报名时间2020_2020上半年海南人力资源管理师全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副标题:2020上半年海南人力资源管理师全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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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考试#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20上半年海南人力资源管理师全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已公布,3月30日-4月13日进行报名,5月23日举行考试,具体详情如下:












  附件1

  2020年上半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报考条件

  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B类)

  ——四级/中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生。

  ——三级/高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③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研究生毕业生)。

  ——二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硕士研究生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博士研究生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一级/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注:①相关职业: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咨询、管理研究等职业,下同。②相关专业:工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科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劳动关系等,下同。③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劳动关系协调等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业功能具有关联性的职业资格证书。

  二、劳动关系协调员(B类)

  ——四级/中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生。

  ——三级/高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③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研究生毕业生)。

  ——二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硕士研究生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博士研究生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一级/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注:①相关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保障事务处理、社会工作等职业,下同。②相关专业: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法学社会学等专业,下同。③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保障协理员、劳动保障专理员、社会工作者等与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功能具有关联性的职业资格证书。

  附件2

  2020年上半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全省统一鉴定报名点

  一、海南大学报名点

  地址: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行政办公楼420

  联系人:符老师,联系电话:66192102。

  二、海口经济学院报名点

  地址:海口市桂林洋校区海口经济学院后勤大楼109室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65733728。

  三、三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名点

  地址:三亚市迎宾路人力资源市场705室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8688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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