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职业学院招生官网,黑龙江佳木斯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副标题:黑龙江佳木斯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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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佳木斯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178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大专)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光复路786号
  【邮政编码】154004
  【学院概况】
  佳木斯职业学院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于全国生态魅力城市——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新城区。
  学院占地面积10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学院现有教职工880人,全日制在校学生8000余人,成人教育学生3500余人;学院先后获得了综合技能培训基地,创业培训基地,高技能培训联合委员会成员单位、黑龙江省东部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花园式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院内设交通工程系、教育系、焊接系、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艺术系、管理系、农业系、成人教育部、职业培训部、环通驾驶员培训学校和集贤分校等13个系、部及分校。开设机电工程、信息工程、建筑工程、焊接技术、交通运输、管理、教育艺术、农业等九大专业体系、50余个专业。
  学院有数控与机械加工技术、焊接技术、汽车维修与驾驶、模具制造与维修、网络信息、建筑工程、市场营销、民族工艺品制作、物流等九大实习实训基地;有数控编程、数控加工仿真系统、汽车模拟驾驶、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物联网、量具与测量、多媒体语音、电工电子技术等35个实训实验室;具有大型多媒体演播厅、环幕*、多功能报告厅、舞蹈室、琴房、画室、体育场及各学科实验教室等完善的教育教学场所。
  学院制定了完善的奖学与助学政策,设立“振华助学金”、“阳光助学工程”,开办了“爱心超市”。学生在享受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同时,还可通过学院各种方式的奖学与助学活动顺利完成学业。
  学院牢固树立质量立校的思想,坚持以育人为根本,以服务为宗旨,以能力为本位,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之路,努力把学院打造成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的示范性院校。
  【录取原则】
  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及规定,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1、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成绩按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成绩相同考生(同分末段)依次按照综合、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排名顺序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教育、航空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受限制。
  3、男女比例:各专业录取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4、我校对单科成绩不作要求。
  5、身体健康,具体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根据用人单位要求,报考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需提前参加专业面试,合格并取得面试合格通知书方可报考,请考生参照校准谨慎报考。(面试要求如下)
  (1)、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体型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
  (2)、身高:国际邮轮乘务管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女生:4000px——4350px 男生:4250px——4600px
  空中乘务女生:4050px——4300px 男生:4300px——4550px
  (3)、视力:双眼矫正视力(E形表)上不低于4.8;
  (4)、色觉、嗅觉正常;
  (5)、面部、颈部、手部等身*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6)、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
  (7)、无精神病史、无肝炎病史、无慢性疾病史、无明显内、外八字;双手无明显标志(如纹身、痣、胎记)和疤痕;
  (8)、其他:无过往外国拒签史、无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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