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 导语】2017年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务员体检补检结果公示现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及时获悉本次公示的详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你精心整理了本次公务员体检补检结果公示,希望能够切实的帮到您,如有疑问请及时反映。
2017年海南省公务员招录考试,报考陵水黎族自治县财政国库支付局网络信息管理科员职位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张露考生,因处于妊娠期延迟体检部分项目,现该考生妊娠期已结束,按规定我局安排其参加补检,现将该考生的体检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请向陵水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0898)83308514、83388471
公示期限:2018年7月12日—2018年7月18日
联系地址:陵水县椰林镇丽安路就业培训大楼B栋306、307室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_公示】
第二十八条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以及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第二十九条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并安排必要的培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中央机关取消录用的,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机关取消录用的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附件:2017年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补检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