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执业药师证掉价了|2017年天津市执业药师证书领取时间:2018年6月21日起

副标题:2017年天津市执业药师证书领取时间:2018年6月21日起

时间:2024-06-19 20:26: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执业药师#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天津人事考试网获悉,2017年天津市执业药师证书领取时间已公布,参加2017年度天津市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全部考试科目合格的考生,请于2018年6月21日至7月21日工作日内(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领取合格证书。考生领证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领证时间:规定日期的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未能按期领取证书的考生,请于每周三(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人才考评中心补领。

  2、考生本人领取合格证书,须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

  3、请他人代领证书的,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4、领取证书后,准考证由人才考评中心收回。

  5、准考证丢失的考生,须本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证书。本人如知道档案号的,领取时请出示身份证;如忘记档案号的,可到人才考评中心现场查询,并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前来领取。

  6、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

  执业药师考试介绍:

  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

  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2017年天津市执业药师证书领取时间:2018年6月21日起.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ImQ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