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2017甘肃武威凉州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副标题:2017甘肃武威凉州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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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凉州区公安工作,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0名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1、全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0名,其中:文职辅警50名(男女比例不限);勤务辅警250名(女性不超过20%, 50人)。


2、招聘职位由凉州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招聘领导小组)统一设定,职位需求中的相关专业由凉州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办)界定。全区共设定招聘职位7类10个,具体招聘职位及人数见《凉州区2017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凉州区籍常住户口;


4、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至1999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公安院校或政法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年龄可放宽至40岁(1977年3月1日至1999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5、文职辅警应具备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勤务辅警应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校正视力1.5以上,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以及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区招聘办根据确定的时间和招聘计划,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在武威市电视台、武威日报、凉州网、凉州公安微信平台上发布。


(二)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政审(无违法犯罪前科)证明、其他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5张,填写《凉州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经审查合格后予以报名,不接受代报或委托报名。应聘人员所出具的各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公安院校或政法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在报名时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2017年 3月25日至3月31日,共7天;


报名地点:凉州区公安局宣武派出所(武威市凉州区天丰街新凉路,红星时代广场斜对面)。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总分为 100分。实行两级百分制,笔试成绩的 70%与面试成绩的30%之和为最终成绩。


应聘人员于2017年4月3日至4月6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经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签字后发放,不接受代领及委托领取。考试的命题、制卷、阅卷及登分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委托市外专业考试机构或高校承担,本市人员不参与命题、制卷、阅卷和登分工作。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和其他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按职位分类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和公布,并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 1:1.2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末位成绩相同的共同进入面试;按比例计算后进入面试人员数为小数的,以小数位四舍五入后的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以面试考官打分去掉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为最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100分。


最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公安院校或政法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其余人员同职位末位最终成绩相同的,优先招聘笔试成绩较高者。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考前辅导班。


(四)体能测评


进入面试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纵跳摸高项目不要求),测评不达标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人数,按照 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从本职位报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六)考察政审


区招聘办选派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重点对拟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是否有违纪违法现象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同职位最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确定聘用对象及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结合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政审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对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合同。


(八)岗前培训


由区公安局组织,对聘用对象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90天。


五、待遇和政策保障


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执勤补贴、加班补贴组成,并分级动态调整。其中:基本工资参照甘肃省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执勤补贴按照3600元/人·年标准发放;加班补贴参照人民警察超时加班补贴减半执行3240元/人·年。警务辅助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在个人工资中代为扣缴;警务辅助人员服装费为1500元/人·年;试用期满后按规定条件晋升工资。


六、经费保障


组织公开招聘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作费用,由区级财政负担,不向应聘人员收取。


七、招聘工作由凉州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5-2212519 0935-5822115


原标题:凉州区2017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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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凉州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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