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遵义中考语文试卷及答案,2017贵州遵义中考普高和中职招生方案政策公布

副标题:2017贵州遵义中考普高和中职招生方案政策公布

时间:2023-11-10 12:44: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根据《遵义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意见(试行)》(遵党发〔2017〕4号)关于推进中考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7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基〔2017〕35号)具体安排,经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就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

  (一)考试科目、时间及分值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综合文科(政史合卷)、体育6个学科。

  综合文科实行开卷笔试,除体育外的其余科目实行闭卷笔试。2017年八年级的地理、生物学科(合卷)仍实行全市统一闭卷考试、统一评卷,安排在中考最后一天下午举行。

  体育考试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遵教发〔2016〕4号)的要求进行,原则上4月底前完成。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测试,选择业务素质高、政治觉悟高,有责任心的体育教师组成测评队伍,坚持公开、公正、规范的原则,采取当场公布考试成绩,考试结束后报市招生办汇总成绩挂网公示,确保体育测试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2.考试时间:6月23-25日。考试后15日内公布考试成绩。

  时间6月23日(星期五)6月24日(星期六)6月25日(星期日)

  9:00-11:3015:00-17:309:00-11:0015:00-17:009:00-11:0015:00-17:00

  科目语文综合理科数学综合文科英语地理生物

  3.学科分值。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体育考试成绩按分数呈现,满分值分别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含听力30分)、综合理科15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体育50分,总分650分。综合文科(政治50分、历史50分)和地理生物考试按等级呈现,分别为A(优秀,考生数的25%)、B(良好,考生数的45%)、C(合格,考生数的25%)、D(不合格,考生数的5%)四个等级。参加地理、生物学科补考的学生,以合格和不合格确定。

  (二)考试组织、命题要求与试卷保密工作

  1.考试组织:2017年初中毕业考试的命题和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和实施。

  2.命题要求:依据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2011年修订版)和《遵义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科目实施意见》(遵教科〔2017〕1号),增强基础性和综合性,既考查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又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适度控制试卷长度和试题容量,给考生留下充足的思考时间,使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业水平和能力在考试中得到充分展现。要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中扎实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的意见》(黔教基发〔2014〕286号)精神,增加中华传统文化内容在中考中考查的比重。

  3.试卷保密要求:切实做好命题和试卷的保密工作。命题和审题人员在进入工作起至考试结束,实行完全隔离。命题和审题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保密安全措施,安排专人负责试卷印刷和运送期间的保密工作;命题与审题人员与市教育局签订保密协议书。一旦发现参与命题和审题的教师泄密,取消其今后参与命题、审题和教育系统评优评先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中考加分

  2017年在中考招生录取中继续实行考生加分照顾政策,严格按照《遵义市中考政策照顾考生资格审查实施办法》(遵招委〔2016〕1号)精神执行。

  (四)切实做好初中应届生参加2017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工作

  1. 2017年市教育局继续把各县(市、区)初中应届生参加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的情况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对应届毕业生的中考参考率达不到80%的县(市、区),将进行通报批评,并由市教育局领导对县(市、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同时函告当地县(区)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充分认识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发挥中考在课程改革中的积极导向作用,支持、鼓励初中应届生参加中考,推动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各县(市、区)各校要根据考试成绩和高中升学趋势,积极帮助广大初中毕业生综合分析升学方向和人生发展规划,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实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发展结构合理。

  (五)妥善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考工作

  各地要贯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有利于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的原则,妥善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中考和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在流入地学校就读并具有流入地学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可以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并可报考流入地高中阶段学校。省外就读的我市户籍初中学生,可回户籍地参加中考

  (六)报名收费:2017年遵义中考报名方式将继续采用网报形式(遵义招生考试网:www.zyszkb.com ),各县(市、区)在3月底要完成中考报名工作。报名收费严格按照《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各类考试收费分配的通知》(遵招办〔2016〕7号)文件中关于“中等教育考试费(含八年级地理生物、中考体育考试)”的规定执行。

  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

  (一)目标任务

  根据2017年全市九年级学生毕业数,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普通高中发展状况,在广泛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意见基础上,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7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基〔2017〕35号)正式批准我市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任务数53210人。市教育局将在对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申报的自主招生计划、辖区外招生计划等进行审核后,正式下发《遵义市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含自主招生)》。各县(市、区)、学校招生计划上报批准后将不再增加。各地、校要严格按照核定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组织招生,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二)招生录取

  1.关于录取标准。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收的学生要求综合文科、地理生物(合卷)、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应在B等以上(自主招生的学生为C等以上),一般普通高中招收的学生应在C等以上。

  2.关于招生范围。红花岗区、汇川区、新蒲新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在三城区范围内招生;现划入南部新区的学校仍按2016年原属地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其余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区域内招生。

  遵义四中、遵义南白中学、遵义航天高级中学、遵义一中四所龙头学校在全市范围内招生计划维持在2016年的水平;其他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可向市教育局申请(4月10日前,书面申请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经审核同意后可按招生计划数的2%以内确定面向全市的招生计划数。面向全市的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不能低于辖区内和生源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

  继续支持民办学校发展。民办高中(含示范高中)以所在辖区内招生为主,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面向全市在辖区外招生。录取分数线不能低于辖区内和生源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

  3.关于返乡就读。市外就读并在市外参加中考的我市户籍学生,需要回户籍地就读高中的,可凭成绩通知单或成绩证明回户籍地联系接收学校。招生学校可根据考生在市外中考得分率,在不低于本校录取最低分占分率的情况下,经核实后自行决定录取(提供中考成绩证明、户籍证明、义务教育合格证书)。此类学生的录取不占学校原有招生计划。

  4.关于志愿设置。2017年志愿设置坚持稳中求进的原则,适当调整和增加志愿。示范高中和非示范高中的志愿继续实行平行志愿,增加考生选择机会;继续实行公布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和示范高中配额生最低控制线后填报志愿的办法。其中第一批次录取为示范高中,按自主招生、配额生、辖区外统招生、辖区内统招生的顺序进行;第二批次录取为非示范性普通高中,按辖区内高中(含民办)、辖区外民办高中的顺序进行;第三批次为五年制大专,第四批次为中职学校,分别设置两个平行志愿。

  (三)关于招收配额生。为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发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让更多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遵府发〔2014〕4号)要求,2017年我市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招收配额生的比例为60%(具体方案与2017年招生计划一同下发),遵义四中配额生仍然在三城区内分配,其余示范性高中在本辖区内分配。其中现划入南部新区的学校仍按2016年配额生分配区域进行分配。

  (四)示范性高中自主招生。示范性普通高中严格按照《遵义市2017年示范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方案》(见附件)规定的招生计划和工作流程开展自主招生,不得在招生计划外招生和违规招生。同时,市教育局将在2017年秋季开学后对各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的自主招生学生课程开设及课时安排情况进行检查,对没有按招生简章进行开设课程的学校将酌情减少下年度自主招生计划直至取消自主招生资格。

  (五)学籍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要求,严格按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录取名册、到校报名情况等组织好新生的学籍注册工作。

  (六)中职招生

  加强和规范中职招生管理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相关学校要加强和规范招生程序,切实做好招生工作的输送、报名注册及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未经公布和备案的学校及专业一律不得招生。各县(市、区)教育局、中职学校要切实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政策和办法,保证招生宣传信息真实可靠,严禁虚假宣传。对虚假不实招生宣传、违规乱收费、实行有偿招生、索取生源组织费及无招生资格学校实施招生等行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七)教育精准脱贫专项招生工作

  对贫困考生继续按原有办法实行中考收费减免政策,对就读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按政策规定免除学费,并提供国家助学金。

  三、严格工作纪律

  (一)各地、学校要严格按相关要求发布招生信息,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条件、录取结果、收费标准、咨询和投诉办法、违规问题处理结果等全面公开。学校不得擅自组织招生、不得作违规宣传、不得采取经济手段招生,不得接收已按规定程序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二)不得招收择校生和借读生。各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择校生,更不得借招择校生收取择校费或以捐资办学等方式变相收取择校费。示范性高中不得借普通高中名义办班,搞变相借读,占用教育资源。

  (三)严禁招收低于最低控制线的学生。任何学校不得接收低于最低控制线以下的学生入学,一律不得为低于最低控制线的学生办理学籍。凡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的学生,一律不得录取到普通高中,普通高中学校也不能安排其就读。

  (四)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学籍办理规定:一是严把新生注册关口。新学期开始,新生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限内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学校核对录取三联单,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和最低控制线以下的学生。未按时报到,也未办理延期注册手续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同时不再补办学籍;二是坚持“人籍”一致原则,不得招收借读生。学校不得以借读或旁听的名义接收被其他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坚决杜绝在读学生无学籍、多学籍和人籍分离现象。学校不得对非本校录取的学生登记学籍,杜绝本校的学生到其他学校上学,出现“学籍空挂”现象。

  (五)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统筹指导,在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学生报到注册、学籍办理等关键环节要加强管理和督查,指导学校严格执行招生工作规定。对违反招生政策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责。

  (六)加强督查。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各地普通高中招生和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对招生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学校,市教育局将在全市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2017贵州遵义中考普高和中职招生方案政策公布.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ItB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