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真题及答案_2016年吉林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问题解答

副标题:2016年吉林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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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考试成绩是如何管理的?
  答:一、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国家选拔人才的重要方式,是由国家依法设立、依法管理的。在考试成绩的管理上,工作纪律严明,工作程序严密,控制手段先进,监 督检查到位,非经法定程序和严格检查核实,不得改动考试成绩。充分体现了人事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体现了考试的公平、公正和正义。
  二、我省人事部门管理的各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为国家设立的考试,由国家统一出题,统一评卷,统一发布成绩,统一下发证书。省及其以下考试机构主要负责 考试报名、考场组织、严肃考风考纪和查处考场作弊行为等工作。按照国家规定,考试试卷在考后3天内,以机要方式上报国家。
  广大参加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八荣八耻”为基本准则,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管理,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严肃考风考纪工作,营造了和谐良好的考试环境。
  值得警惕的是,社会上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编造各种理由蒙蔽考生,从中骗取好处。明明是考生自己考试合格,却说是找人办成的。对此,必须提高警惕,绝不可受 骗上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如果遇到这类情况,可以直接向人事部门、人事考试机构、纪检监察机关或公安部门举报。
  为了加强考试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维护考生利益,体现考试的公平、公开的原则,保证考试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权威性,请按以下规定办理个人成绩复查事项。
  问:考试成绩复核有哪些规定?应如何办理?
  答:一、成绩复核范围:
  1、按照国家考试有关规定,成绩的复核只限于人工阅卷、手工登分的主观试卷不合格科目。在成绩复核工作中,申请人不与试卷见面。只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违规记录或其他情况等。
  2、主观试卷科目凡实行网络阅卷的,成绩由计算机自动累加,成绩复核不在受理范围之内。
  3、客观试卷(答题卡)科目,阅卷由计算机、读卡机自动完成,成绩复核不在受理范围之内。
  二、申请复核成绩时间:按照人事部的有关规定,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受理考生查卷申请,过期不予受理。
  考生本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当地报考机构提交《试卷成绩复核申请表》一式两份(可由此下载--吉林省试卷成绩复核申请表.doc)。申请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办理。
  三、申请复核者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网上打印的成绩通知单及网上下载并填写的《试卷成绩复核申请表》,到当地报考机构办理。当地报考机构负责 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省人事考试中心汇总上报国家有关部门。一般在受理考生申请后的1个月内,将国家复核结果通知当地报考机构和申请者。
  四、对同一考试科目的成绩复核,只受理一次。
  五、复核申请只能由本人提交,不可代办。
  六、考生应当尊重和服从复核结果,如利用成绩复核之机无理取闹,不服从管理的,按人社部12号令严肃处理,并通报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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