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招聘公告

副标题:2020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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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导语】2020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0年1月8日09:00至2020日年1月13日17:00。®文档大全网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招聘人数

  黄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招聘2人。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工作;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7.没有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为每年每人5万元包干(含五险一金)。

  四、招聘工作

  招聘工作由黄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由黄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市人社部门共同发布。

  (二)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于2020年1月8日09:00至2020日年1月13日17:00登陆黄石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sy.com.cn),进入黄石人事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建议用本机自带I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兼容模式进行报名操作;此次报名将不再进行照片的人工审核操作,采取软件自动审核方式,考生须先进入黄石市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处理工具,使用该工具对照片进行软件自动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完成照片上传)。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报考时须网上认真阅读并填写《诚信书》,凡弄虚作假、信息错误或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本人的报名序号,请注意保存。

  (三)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于2020年1月8日09:00至2020年1月13日17:30期间登录黄石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sy.com.cn)进行网上缴费。凡没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则视为放弃。根据鄂价费【2017】18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每人50元。

  (四)考试、现场资格审查

  1.笔试

  笔试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由黄石市人事考试院组织专家统一命题。

  (1)网上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应于2020年1月15日09:00至1月18日上午8:30,登录黄石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sy.com.cn)凭个人提交报名申请时网络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笔试总成绩为零分者不得进入面试)。面试资格审查地点在黄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4楼408室(黄石市下陆区广州路21号)。资格审查须提交材料及排列顺序:

  (1)报名表原件(网上自行下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黄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通知考生。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考试结束后划定分数线。对考试合格的人员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

  (五)体检、考察、公示

  黄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工作。体检和考察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15]1号)、《湖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确保雇用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考察工作由黄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另行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黄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聘用人员名单,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首次雇用人员应规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政府雇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届满,符合相关规定,双方愿意续聘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有关事项将通过黄石人事考试院(http://www.hsrsksy.com.cn)网站及时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联系电话:0714-6236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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