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特岗全科医生招聘|2018年湖北省黄冈市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人员公告

副标题:2018年湖北省黄冈市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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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导语】《2018年湖北省黄冈市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人员公告》已发布,©文档大全网现将相关信息发布如下: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4.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4月10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5.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2)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多年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特岗全科医生招聘:
  1.一、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仍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我市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已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原单位在职全科医生。
  5.我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内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名时间


  (一)自愿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人员持所需材料到各指定地点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6日-4月20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全市共设5个报名点。其中,市直报名地点设在黄冈市卫生计生委政工科(地址:黄州区东门路206号,联系电话:0713-8392179),红安、麻城、英山、黄梅等四个县(市、区)各设1个报名点(详见附件1《2018年黄冈市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人员岗位一览表》)。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报名点进行报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二)应提供的材料(复印件请用A4纸打印)
  1.《2018年黄冈市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3.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个人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5.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骨干培训、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和聘用合同。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资格审查。由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所属试点县(市)卫生计生局和人社局负责组织报名工作和所在报名点的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工作,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市直报名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委和市人社局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得拒绝报名。
  (四)考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笔试内容为以专业基础知识为主,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岗位招聘人数和入围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规定,经县卫计局、人社局申报,市卫生计生委和人社局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面试入围比例,或不设面试入围比例,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75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答题时间为10分钟。面试公告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通知。面试公告发布前,因考生弃权等因素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比例为6:4。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并列的,组织加试。考试总成绩和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另行公告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工作。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所属试点县(市)卫生计生局和人社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经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和人社局申报,市卫生计生委和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所属试点县(市)卫生计生局和人社局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进行考察,对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重点考察其临床实践能力。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经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和人社局申报,市卫生计生委和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市卫生计生委根据考生总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市人社局审定后,在市人社局和市卫生计生委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卫生计生委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市卫生计生委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递补工作按规定执行。
  (七)签订合同。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与本次招聘录用的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时限、违约责任等,首个聘期为4年。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的执业注册管理、组织人事关系、薪酬待遇、社会保险及其他待遇、教育培训、职称晋升、服务期满安置等严格按照《湖北省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八)岗位调剂。实施空缺岗位调剂,由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根据实际情况向省卫生计生委报告获得批准后组织实施。

提醒考生事项


  (一)考生咨询方式。涉及招聘公告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招录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报名点联系。
  (二)保持电话畅通。考生在应聘过程中,特别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递补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报名点工作人员,避免错失录用机会。
  (三)确保信息准确。考生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考的岗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
  (四)携带有关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件有关证明,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遵守考试纪律。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候考和考试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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