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导语】若一个人连自己的父母都不爱,又怎么可能爱他、爱国家呢!
近日,在党支部深入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号召下,我阅读了《中华忠孝道德教育读本》之一的《忠孝立人》篇,被书中辑录的《忠经》和《孝经》的四十七个忠孝古典故事所深深感染,特别是对中华传统的孝道文化有了更深入和全面的领悟。
孝道,自古以来都是中华民族引以为傲的传统美德。《孝经》中有云:“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人之行,莫大于孝;教民亲爱,莫善于孝;夫孝,德之本也。”而大家更为熟知的,便是“百善孝为先”这五个大字。常存仁孝之心,则天下凡不可为者,皆不忍为,故孝居百行之先,孝道是道德的首要核心。我国的国学应用学家翟鸿燊教授曾经说过:“小孝治家,中孝治企,大孝治国。”孝道不仅仅是在家对父母的敬养之孝、不辱之孝,也是对国家的奉献之孝、报国之孝。穷则善修其身,富则济达天下。忠孝做人,业有所成,为国家为社会做出贡献,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光宗耀祖,扬名显亲,是对父母的孝之至也。
自古以来,以孝道感天动地的故事不胜枚举,这不禁令我想起了董永。相传董永是东汉时期的千乘人,年幼时丧母,为躲避战乱而迁居安陆。后来董永的父亲亡故,董永为换取丧葬费用,卖身至一富人家为奴。一日,董永在槐荫之地偶遇一个女子,其自言无家可归,二人遂结为夫妇。女子用了一个月的时间织成三百匹锦缎,为董永抵债赎身。在回家途中,又行至槐荫,女子告知董永自己是天帝之女,奉命下凡助董永还债。言毕即凌空而去。后来,槐荫便改名为孝感,以纪念董永卖身葬父之孝,董永也成了从古至今人们所称道的大孝子,孝感这地方也因为董永的孝之所为而闻名遐迩。
再来看看我们党的好干部陈毅元帅,他也是一位大大的孝子。在“忠孝两难全”的情况下,身为人民公仆的他始终感到心中的愧疚。一九六二年陈毅出访,在途径成都时探望病重的父亲,他亲手给母亲洗尿布。母亲面有难色,但是陈毅说:“娘,我小时候,您不知为我洗过多少次尿裤,今天洗上十条,也报答不了您的养育之恩啊!”有如此孝心的人,也一定是为人民服务的楷模,负责任的好干部。
若一个人连自己的父母都不爱,又怎么可能爱他、爱国家呢!《孝经》有云:“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父母生我养我,给予我们一切。他们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也是终身的老师。父母无私伟大的爱,伴着我们健康成长;父母无微不至、任劳任怨的照顾,托起我们的光明未来。乌鸦知反哺,羊羔知跪乳,而人又怎么能不孝呢!
从本质上看,孝道文化的核心是敬老养老,它强调幼敬长、下尊上,要求晚辈尊敬老人,子女孝敬父母,爱护、照顾和赡养老人,能够让老人们颐养天年,享受天伦之乐。这种精神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具有普遍和深远的社会意义。继承发扬这一优良传统,可以有效地营造一种尊老敬老的社会风尚,鼓励人们“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道德之风,把孝敬父母、爱护子女的道德情操推己及人,从而极大地推动家庭和谐与社会进步。
《*规》有云:“首孝悌,次谨信。”在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今天,我们要以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为基础,完善自身,践行传统美德。特别是作为百善之首的孝道,我们更是要继续发扬光大,让孝之江河源远流长,愈久弥香。
《中华忠孝道德教育读本》读后感.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