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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技术实务知识点归纳
易燃固体:
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在易燃易爆危险品这一类物质中包含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三项。
一、易燃固体根据燃点的高低,燃烧物质可分为易燃固体和可燃固体,燃点高于300℃的称为可燃固体。燃点低于300℃的为易燃固体。
二、易于自燃的物质
(1)发火物质。指即使只有少量物品与空气接触,在不到5min内便会燃烧的物质,如黄磷、三氯化钛等。
(2)自热物质。指发火物质以外的与空气接触不需要能源供应便能自己发热的物质。如油纸,动、植物油,潮湿的棉花等。
2.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技术实务知识点归纳
易燃气体:
易燃气体是指温度在20℃、标准大气压101.3kPa时,爆炸下限≤13%(体积),或燃烧范围不小于12个百分点(爆炸浓度极限的上、下限之差)的气体。
一、易燃气体的分级易燃气体分为二级。
I级:爆炸下限<10%;或不论爆炸下限如何,爆炸极限范围≥12个百分点;II级:10%≤爆炸下限<13%,且爆炸极限范围<12个百分点。
实际应用中,通常将爆炸下限<10%的气体归为甲类火险物质,爆炸下限≥10%的气体归为乙类。 二、易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易燃易爆性、扩散性、可缩性和膨胀性、带电性、腐蚀性、毒害性。
3.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技术实务知识点归纳
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是指闭杯试验闪点<61℃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混合物的液体。
一、易燃液体的分类易燃液体分为三级。
I级。初沸点≤35℃。
II类。闪点
III类。23℃≤闪点≤35℃,且初沸点>35℃。
或35摄氏度
实际应用中,通常将闪点<28℃的液体归为甲类火险物质;28℃≤闪点<60℃归为乙类;闪点≥61℃归为丙类。
二、易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易燃性、爆炸性、受热膨胀性、流动性、带电性、毒害性。
4.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技术实务知识点归纳
建筑火灾蔓延的机理:
一、建筑火灾蔓延的机理——热量的传递有三种基本方式:热传导、热辐射和热对流。
二、建筑火灾的烟气蔓延
在火场上,烟雾流动的方向通常是火势蔓延的一个主要方向。建筑物发生火灾,烟火在建筑内的流动呈现水平流动和垂直流动,且两种流动往往是同时进行的。一般,500℃以上热烟所到之处,遇到的可燃物都有可能被引燃起火。
(一)烟气的扩散路线
烟气扩散流动速度与烟气温度和流动方向有关。烟气在水平方向的扩散流动速度较小。烟气在垂直方向的扩散流动速度较大。
(二)烟气流动的驱动力——烟囱效应、火风压和外界风的作用。
(三)烟气蔓延的途径——孔洞开口蔓延、穿越墙壁的管线和缝隙蔓延、闷顶内蔓延、外墙面蔓延。
三、建筑火灾发展的几个阶段——初期增长阶段、充分发展阶段和衰减阶段。
通常,轰然的发生标志着室内火灾进入全面发展阶段。
一般认为火灾衰减阶段是从室内平均温度降到其峰值的80%时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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