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钦州市春季学期中小学开学时间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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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2年广西钦州市春季学期中小学开学时间已公布,为了方便大家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中小学开学时间的具体事宜,希望大家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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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防疫条件下我市幼儿园、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一至二年级、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以下统称“学校”)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县(区)各学校要认真落实《钦州市教育系统2022年寒假及春季学期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部署,精心谋划学校开学工作,科学、周密组织教职员工和学生(包括幼儿,下同)返校,加强校园管理和日常疫情防控,确保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安全。

  二、开学时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实行错峰返校,时间定为:中小学校、幼儿园2月21日返校;市直及驻钦中职学校、高等学校于2月20日起分批次错峰返校。

  三、主要工作

  各学校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后,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人员、场所管理。各学校重点落实落细以下防控工作:

  (一)方案准备

  各学校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和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明确每个制度的操作流程和具体责任人。

  (二)健康准备

  1.建立档案

  各学校建立师生员工健康档案,对所有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假期出行、参加聚会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准确掌握每一位师生健康状况、外出情况、人员接触情况及家庭成员是否感染等信息。各学校开学前根据健康档案,逐一进行风险研判,确定师生员工是否符合返校条件。

  2.人员管理

  对从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返回人员,在返回前须提前至少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及单位报备,返回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并按要求接受健康管理。建议从广西区外低风险地区返钦的师生员工,在抵钦后至少做一次核酸检测,持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返校。

  寒假期间出境的师生员工,须在开学前28天返钦,并按要求做核酸检测和隔离观察;假期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须在开学前21天返钦,并按要求做核酸检测和隔离观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返钦时间安排的,需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开学前14天,所有师生员工要做好每天的体温检测和记录,并在返校时提交给学校,市外返钦师生员工按要求完成健康管理措施前暂不返校。

  3.健康教育

  各学校要按要求组织开展好防疫专题教育活动,分层组织开展对教职员工的全员培训,开学前10天完成培训并进行考核。开学前通过线上教学加强对学生疫情防控知识、爱国主义、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学后,通过健康教育课、健康讲座、主题班会、板报、校园广播等形式对师生员工和家长开展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

  4.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

  教育部门公布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利用线上平台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进校园活动,引导学生调节开学引发的焦虑和紧张情绪,尽快适应校园学习生活。各学校加强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的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培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覆盖面和质量,有条件的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认真组织开展学生心理情况的全面排查,密切关注返校学生心理健康,做到早发现、早疏导、早防范,及时消除学生心理危机隐患;加强家校联系,及时与家长进行沟通,家校配合共同解决学生出现的心理问题,避免极端事件发生。

  (三)防疫准备

  1.预防性消毒

  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全面开展校园环境清洁消毒工作。各学校要在开学前7天和学生返校前2天分别进行全面的校园环境卫生清洁和预防性消毒,消除卫生死角,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地,重点加强教室、宿舍、食堂、厕所、电梯间、空调系统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保洁和消毒,对讲台、课桌椅、门窗把手、水龙头、开关、电话机、坐便器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保持教室、宿舍开窗通风。开学后,对校内各类场所进行定期消毒。

  2.自备水源防护

  卫生健康部门指导学校做好生活饮用水供水设施的防护、清洁及消毒工作。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委托有检测资质机构,对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生活饮用水进行检测,如检测不合格,学校须立即整改复检,确保在开学前检测合格。学校提供给师生的饮用水必须煮沸,且在运输、储存煮沸的开水过程中,须做好防护,避免受二次污染。

  3.加强餐饮安全管理

  加强餐饮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中用餐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坚决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根据《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要求,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食堂、教室、宿舍等人员集中场所的通风、消杀工作,并实行错峰用餐。后勤人员(包括食堂工作人员、门卫等)需定期做好核酸检测。市场监管部门指导学校对食堂、校内餐饮供应单位进行全面检查,严格防范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4.人员保障

  开学后第1周和第2周,卫生健康部门安排医务人员进驻各学校,对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工作进行专业指导。各学校的校级领导、中层机构负责人、年级主任、班主任担任疫情防控工作健康管理员,开展疫情筛查、报告、防控及处置工作。

  (四)物资准备

  1.防控物资准备

  学校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合理测算洗手液、免洗手消毒剂、口罩、手套、酒精、消毒液、体温计等物资需求,提前储备,动态管控,科学使用。学校要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储的相关要求,不宜大量存储酒精,以满足现场使用为宜,且不能与“84”消毒液等混储,以免造成消防安全隐患。

  2.设施保障

  学校设置相对独立的临时隔离区(室),设置完善洗手设施,确保所有师生员工流动水洗手需求,如无洗手设施设备,应配备免洗消毒用品。改善办公室、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环境卫生条件。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及时收集并清运。

  (五)返校管理

  1.有序组织安排师生员工返校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防疫工作安排,有序组织教职员工返岗返校。分时段分批安排学生返校,科学设置进入校园路线和体温检测安排,周密做好错时上下学计划,避免学生在校门口聚集。开学前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提前返校。

  2.严格实行校外闭环管理

  加强家校配合,共同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实行上学、放学和返校全程佩戴口罩,学生往返学校采取家长自行接送、骑自行车、步行或乘坐定制公交等方式,确保学生不在上学、放学途中进入除家庭和学校之外的其他场所、尽量减少与除家人和学校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接触,形成“点对点”往返于家庭与学校的闭环。交通部门为有条件的学校实现“点对点”、“一站式”上学、放学给予指导和帮助,全力配合做好学生乘客的登记、体温检测以及异常人员的移送、隔离等工作。

  3.致学生及家长一封信

  开学前1周,各学校要向家长及学生致信,通报学校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和家校配合的具体要求,确保每一位家长及学生均能知晓并配合好学校的开学安排和疫情防控工作。

  4.签订书

  开学前1周,学生家长、学校教职员工分别与学校签订书,对如实报告信息并服从学校的各项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规定作出。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教职员工本人、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字确认。校园内基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与学校签订复工复产疫情防控书。

  5.发放告知书

  开学前2周,学校向校园内住宅小区住户发放开学疫情防控告知书,明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要求其做好个人防护,服从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安排。拒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的,严肃追究责任。

  (六)教学安排

  1.制定教学计划

  各学校开学前要制定教学计划,确保开学后教学活动有序开展。

  2.落实错峰、错时要求

  学校要制定错时作息表,实行错峰上课、错时分餐、分散用餐。指定学生课外活动区域、进出线路,引导学生错时分区活动。

  3.严格实行校园闭环管理

  加强校园门卫管理,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师生员工进入校园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门卫要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做好进出人员登记工作。门卫室配备必要的体温测量仪和消毒用品。公安机关加强学校治安保卫工作管理,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加强交通疏导和维护秩序,减少人群聚集。建立楼门管理制度,避免楼间无关人员流动,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做好校园“网格化”管理。人员活动轨迹、关联对象相对固定,以班级为活动单元,尽可能缩小接触范围。加强学生住宿管理,学生进入宿舍楼必须实名验证,避免人群的交叉。

  4.落实晨午晚检制度

  各学校每天在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晨午晚检。检测时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和手套。幼儿园严格落实每日三次体温监测,早上在校门口进行入校前晨检,下午第一节课前在教室进行午检,下午幼儿放学前进行晚检。

  5.落实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

  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严格执行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发现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及时进行追访、登记,了解缺勤原因。

  6.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学校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真实、准确向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七)应急处置

  1.各县(区)各学校要加快建立健全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办法、一个口径对外的“四个一”应急处置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全面做好安全维稳各项工作。

  2.各学校在开学前后,要认真落实以下工作:

  (1)明确医疗机构

  学校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学校明确1家医疗机构作为疫情防控联动单位,负责接收、诊断有发热症状的师生。

  (2)应急处置演练

  开学前一周内,学校要组织教职员工开展疫情应急处置演练,明确处置流程和各环节负责人,将应急处置流程图张贴在校园醒目位置。开学后一周内,学校要组织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返校后疫情应急处置演练。

  (3)实行疫情应急处置闭环管理

  加强医校协作,建立从发现疑似症状到临时隔离再到检测诊治全链条闭环管控。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报告学校;学校要迅速将其安排到健康观察区(室)进行“隔离”闭环管理,并按规定程序送医院排查、诊治。对符合密切接触者判断标准的人员,规范开展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清洁消毒。发现确诊病例的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向疾控机构和教育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以班级为单位,确定防控管理场所,排查甄别密切接触人员,严格采取消毒隔离等针对性防控措施。

  四、责任分工

  (一)落实教育行政部门主管责任

  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主管部门责任,督促学校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学校开学前疫情防控准备、开学后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落实部门工作责任

  各部门要围绕确保师生开学安全的目标,积极落实防控各项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牵头组织开展学校开学评估验收工作,落实学校定点医院,指导学校开展疫情防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协调学校采购和储备防控物资;公安机关负责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依法查处打击影响和干扰学校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校园及周边地区安全稳定;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做好师生集中返校时的交通运输保障及途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校内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物价检查工作,加强对统一购进学校的防控物资进行质量监管。

  (三)落实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党政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学校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各项制度,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管理,严格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建立学校、年级、班级三级防控工作体系。加强家校联系,主动告知学生和家长必须履行疫情防控义务。

  (四)落实师生员工个人责任

  全体师生员工要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实向学校报告身体健康状况和生活轨迹。做好返校、上下学途中和居家防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和学校做好体温检测、隔离等工作。

  (五)落实家长监护责任

  学生家长(监护人)要切实履行好监护的法定责任,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孩子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并送孩子到当地发热门诊就诊。做好上学往返途中和居家防护工作。留守儿童家庭应当明确“代理家长”,履行学生家长职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联防联控

  落实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机制,形成贯通学校家庭、校内校外的联防联控工作格局。充分借助属地的指挥力量和成熟的防控机制,以镇(街道)为依托,按照“一镇(街道)一网格”的原则,组建学校的疫情防控网格,由市或县(区)教育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人担任双网格长。除学校和卫生健康系统、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外,根据辖区位置、学校特点、环境状况等实际情况,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参与网格管理。

  (二)全面督导检查

  各县(区)以网格为单位,对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和开学准备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未达到开学条件的学校不得开学。开学前1周,对全市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全覆盖检查。对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不充分、不扎实、措施要求落实不到位的县(区)、单位和学校,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强化宣传教育

  各学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资料,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密切关注、积极应对社会舆情,营造良好的开学氛围。各级宣传部门做好媒体舆论引导,及时通报学校防控情况,准确、公开透明发布相关信息,加强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确保教育教学工作安全有序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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