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饶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017四川宜宾江安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公告

副标题:2017四川宜宾江安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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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宜宾市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调减取消招聘岗位的公告》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江安县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


详见附件1,其中阴影部分为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二、体检人员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的《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的《专业科目》成绩也相同的,以笔试《公共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其中,为避免2018年应届生来回奔波,暂不参加此次体检, 2018年的应届生于毕业后将相关证件交来复审合格后另行安排体检。


三、体检集中时间、地点


体检集中时间:2018年1月26日(周五)上午7:30


体检集中地点: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底楼大厅(宜宾市翠屏区南岸长江大道西段13号)


四、体检标准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教育系统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


(3)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生亲属禁止进入体检场所)。


(6)初次体检不合格的(非当日当场复查的项目),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检考生体检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片(1张),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及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一切责任自负。(注:体检费用为600元左右,实际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费用自理)


(二)参检考生在体检前三天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参检(不能饮水)。


(三)所有参检考生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


(四)参检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若有遗失责任自负),不得带入体检场地。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五)参检考生不得佩戴隐形眼镜,近视的考生请务必佩戴适合的框架眼镜参加体检。


(六)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请佩戴助听器。


(七)女生有怀孕或生理期的,体检当日分组后应主动向领队说明,备注写明预产期或生理期结束时间,并申请项目缓检。怀孕的考生,须在体检当天到场后提交由医院出具的相关检查资料。


(八)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心脏杂音、心电图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按规定安排当场当日复检。


原标题:江安县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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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安县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表(阴影部分为进入体检人员).docx


2017四川宜宾江安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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