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指标
财务科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2、具有财务会计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
4、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2日-8月25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20。
2、报名地点:慈溪市第七人民医院党建工作办2(杭州湾新区名仕路148号行政楼二楼205室),联系电话:63909953,联系人:蔡女士。
3、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须持证书原件并备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经审核上述资料,符合条件者给予登记报名。
4、本次招聘为紧缺岗位,若报名并通过审核的人数不足岗位指标数3倍时,按实际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二)考试
财务科人员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笔试及面试均采用100分制,合格分为60分。笔试以专业相关知识为主,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指标数的3倍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并列的同时入围,不足的按实际人数)。面试均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主,采用公共题问答形式。在进行面试2天前书面提出不参加面试而空缺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予以递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予以递补。根据折合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排位。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由慈溪市第七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序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院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及管理
公示无异议人员与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劳动用合同的或不能按时来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规定享受用工待遇。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待遇按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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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派遣制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慈溪市第七人民医院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