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基本矛盾
(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
1.生产力
(1)生产力的含义
生产力是人们在物质生产活动中形成的解决社会同自然之间矛盾的实际能力,是人类改造自然使其适应社会需要的物质力量。从哲学上看,生产力是标志人类改造自然的实际程度和实际能力的范畴。
(2)生产力的要素
生产力是在物质生产活动即劳动中形成的,有三大基本要素:劳动者、生产资料、劳动对象。
(3)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
1988年,邓小平指出:“马克思说过,科学技术是生产力,事实证明这话讲得很对。依我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后来,江泽民进一步指出,科学技术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
现代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在先进生产力有机构成中处于核心地位。20世纪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劳动者掌握了一定的先进科学技术知识和技能,使其智能迅速提高,劳动力结构由“体力型”“经验型”向“智能型”“科技型”发展,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投入的比例不断发生变化。科技人员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以计算机的应用为标志的现代科技革命,使机器也发生了质的变化,实现了生产的自动化,促进了劳动生产率的极大提高。科学技术在当代生产力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邓小平关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正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和科学技术观点的深化和发展,是对当代科技发展趋势极具洞察力的总结。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地位,也就决定了它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
2.生产关系
(1)生产关系的含义
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关系。
(2)生产关系的内在结构
①从静态说,生产关系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和分配关系三个方面构成的;
②从动态说,生产关系贯穿于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全过程。
(3)生产关系的特征
①生产关系是人们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本身是客观的;
②生产关系是人们全部社会关系中最本质、最基本的关系,是决定其他关系的关系;
③生产关系具有历史性,随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
④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生产关系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各个方面的总和构成该社会的经济基础。
(4)生产关系的本质
①在生产关系中,生产资料所有制是最基本的、决定的方面,它构成全部生产关系的基础;
②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决定生产关系的其他方面,即决定消费、分配、交换关系,决定人与人的关系;
③生产关系本质上就是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
3.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
(1)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
首先,生产力的状况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和形式;
其次,生产力的发展变化决定生产关系的变革。
(2)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首先,当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时,它对生产力的发展起促进作用;
其次,当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时,它就会阻碍甚至破坏生产力的发展。
(3)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
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由基本适应到基本不适应,再达到新的基本适应,这样循环往复,构成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这种运动过程永远不会完结,由此推动人类社会不断由低级向高级发展,推动生产方式由低级向高级发展。
4.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规律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集中体现为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规律。这一规律的基本内容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但这种反作用的性质和程度归根结底取决于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这一规律的客观要求是:当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的状况时,应当保持生产关系的相对稳定;当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甚至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时,必须变革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生产关系由基本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到基本不适应,再到新的基本适应的辩证否定运动,就是这一规律的生动表现。
掌握这一规律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一规律是人们正确认识和揭示社会历史发展根源的一把钥匙;它是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和各个历史时期都普遍起作用的规律;它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制定战略、策略、方针、政策的重要理论基础;它对指导我们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
1.经济基础
经济基础是由一定社会发展阶段的生产力所决定的生产关系的总和,但它不是指一定社会中所有生产关系的总和,而是指该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那个生产关系各方面的总和。只有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才能决定社会的性质。生产关系在此有两重身份:对生产力而言,它是生产关系;对上层建筑而言,它又是经济基础。生产关系是生产力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纽带和中介。生产力不能直接作用于上层建筑,上层建筑也不能直接作用于生产力,二者之间的相互作用是通过生产关系这一中介来进行的。
2.上层建筑
上层建筑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的各种制度、组织、机构及意识形态等。上层建筑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政治上层建筑,它包括政治法律制度及其设施,如军队、警察、法庭、监狱、政治机构等;另一部分是思想上层建筑,指与一定经济基础相适应的社会意识形态,如政治思想、法律思想、艺术、道德、宗教、哲学等。
3.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
(1)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第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
第二,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
第三,经济基础的变化决定上层建筑的变化。
(2)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
第一,在服务的方向上,具有“为我”与“排他”的双向作用。上层建筑一旦建立,就要积极地运用政治力量、法律手段和思想影响竭力维护自己经济基础的巩固和发展;同样,它也要用政治力量和精神力量排除、消灭那些有害于自己经济基础的异己力量。“为我”与“排他”是相辅相成的。
第二,在服务的方式上,上层建筑为经济基础服务,是通过对社会生活的控制这种方式来实现的,采用“强制的”和“非强制的”两种方式。
第三,在服务的效果上,有两种情形:一种是促进作用,另一种是阻碍作用。当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相适应,而经济基础又是同生产力相适应并能满足其发展的要求时,就对社会发展起促进作用。反之,如果上层建筑不能满足新兴经济基础的要求,或者它所维护的经济基础本身已成为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它就会对社会发展起阻碍作用。
总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要通过经济基础这个环节最终反作用于生产力,这是一个复杂的辩证过程。
(3)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
经济基础与社会生产力直接联系,生产力的进步首先作用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然后再通过经济基础作用于上层建筑。在生产力的推动下,生产关系即经济基础是不断变化的,上层建筑是相对稳定的,当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新的上层建筑建立后,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是基本适合的;随着生产力发展,生产关系和经济基础的变革要求也日益发展起来,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关系就变得不适合,矛盾就会越来越激化,上层建筑则成为阻碍经济基础变革的力量。因此必须变革旧上层建筑为新上层建筑,新的上层建筑才会以自身的力量促进新的经济基础取代旧的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关系又转化为基本适合了,为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开辟新的道路。
二、社会形态的划分及其更替
社会形态是一定生产力基础上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体,是社会经济结构、政治结构、文化结构的统一体,包括经济形态、政治形态、意识形态。
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关系是区分社会历史阶段的根本标准。马克思提出了的“五大社会经济形态”说和“三大社会形态”说。“五大社会经济形态”说认为,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可以划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五个阶段。“三大社会形态”演进过程可以划分为“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人们的结合方式是“人的依赖关系—物的依赖关系—个性的自由联系”这样一个过程。由此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划分为三大社会形态,即“自然的共同体—经济的结合体—自由人的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