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说明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后派遣至相应工作岗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人民调解员20名,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2。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公道正派,乐于奉献,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2、了解社情民意,熟悉国家法律、政策知识,掌握相关行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工作技能,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人际沟通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3、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法学)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非法律(法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23日之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能胜任工作岗位的身体条件。
5、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按照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6、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5月23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7、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8、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以及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过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国有单位正式员工,已签订劳务合同并在履行合同期限内的。
(6)其他不宜聘用情形人员。
四、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3日—2023年5月25日
2、报名地点:兰陵县富民劳务合作有限公司(地址:兰陵县人社局1楼103室)
3、报名材料包括: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有学位证的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
(3)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验证报告);
(4)有相关职业资格证的,提供原件复印件;
(5)报名登记表1式2份(附件1)。
(6)《诚信书》(附件3)
(7)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招聘具体事宜查询及报名登记表、书下载可登录兰陵县政府网站(http://www.lanling.gov.cn/)。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过程任一环节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报名当日线下收取报名费)。
五、考试
1、笔试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请密切关注兰陵县政府网站(http://www.lanling.gov.cn/)公示公告栏的笔试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招聘主管机关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2、笔试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人民调解知识、法律知识等,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nling.gov.cn/)另行通知。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确定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条件。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1、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工作。
2、新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
3、工资月收入50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八、其他事宜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报考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简章》,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资料,慎重填报应聘岗位,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规定的,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
2、本次招聘信息在兰陵县政府网站(http://www.lanling.gov.cn/)发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本简章由兰陵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7929212
监督电话:0539-7929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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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2023年兰陵县公开招聘人民调解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lanling.gov.cn/info/1039/7482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