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大圣|2018山东滨州实验学校南校区招聘教师公告【49人】

副标题:2018山东滨州实验学校南校区招聘教师公告【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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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 导语】2018山东滨州实验学校南校区招聘教师49人,报名时间:2018年7月10日9:00—12日16︰00,®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滨州市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充实滨州实验学校南校区工作力量、优化人员结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和招聘范围

  1.优秀教师岗位,招聘17人。招聘具有一定教学水平和荣誉称号的优秀教师。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2.普通教师岗位,招聘23人。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2。

  3.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岗位,招聘9人。招聘范围为:教育部直属的6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18年应届本科免费师范类毕业生;或曾获得过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等奖或二等奖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3。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相应级别、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六)在编在岗应聘人员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七)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八)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尚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五)尚在新录用(聘用)人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0日9:00—12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7月10日11:00—13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bzkszx.bzhrss.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7月10日11:00—13日16︰00

  滨州市教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网上报名期间,公布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7月10日11:00—13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务必于7月24日上午9:00—7月28日上午9:30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18年滨州实验学校南校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18年滨州实验学校南校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诚信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7月13日14︰30—17︰00到滨州实验学校怀德楼2楼学校办公室(黄河七路317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4。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岗位除外),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笔试

  优秀教师、普通教师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岗位,根据《滨州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滨政办字〔2016〕79号)规定,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8年7月2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应知应会知识。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五、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实施。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含应聘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岗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审查相关事项见网站公告。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4。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范围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并亲自在《2018年滨州实验学校南校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诚信书》上签名。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六、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试讲、答辩(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详见附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时先按1:1比例进行,滨州市教育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的残疾人,不得以身体残疾为理由拒绝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滨州实验学校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该《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bzkszx.bzhrss.gov.cn)、滨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binzhou.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543—3162280,3162890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0543—3188776,3183066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43—3368333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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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滨州实验学校南校区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2. 2018年滨州实验学校南校区公开招聘普通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3.2018年滨州实验学校南校区公开招聘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岗位一览表.xls
4. 2018年滨州实验学校南校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
5. 2018年滨州实验学校南校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6. 2018年滨州实验学校南校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诚信书.doc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3日

2018山东滨州实验学校南校区招聘教师公告【49人】.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KUc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