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为市直部分单位公开招聘61名临时性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临时性专业人员的身份性质
是指聘用在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从事辅助事务工作,不占行政和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计划
共61名,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见附表。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四)相貌端正,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10日(含)以后出生;
(六)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证件必须在2017年7月10日(含)前取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报名方式
所有岗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网址是辽阳人力资源网(www.lyrlzysc.com),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11日上午9:00时至13日下午15:00时。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1)进入报名网。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辽阳人力资源网,点击“考试报名”专栏进入报名系统。报考人员在认真阅读报名诚信书并确认后,方可报名。报考人员要按照报名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照片要求为单色背景,正面、免冠、免戴眼镜的近期2寸证件照,照片存储为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考试管理机构只对考生上传的照片和信息的完整性进行审核。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可同时报考多个岗位。(2)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成功的考生请于2017年7月18日上午9:00时至20日下午15:00时登录辽阳人力资源网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3)调整报名。对招考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1:2),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将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辽阳人力资源网上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419—3715559;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419—3613988。
考试包括笔试/体能测试、面试。
(一) 笔试/体能测试
除市检察院辅警岗位外,所有考生均参加笔试,考《职业素质与能力》一科,采取客观标准试题、答题卡答题、计算机阅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9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市消防局文员岗位考生加试《消防基础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消防基础知识》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市检察院书记员岗位考生加试上机速录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打字速度,成绩满分为100分。上机速录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市检察院辅警岗位考生不参加笔试和上机速录考试,参加体能测试,共两项,包括立定跳远和4×10米往返跑,成绩满分100分。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权重成绩计算公式:
只参加《职业素质与能力》笔试的岗位,笔试权重成绩=《职业素质与能力》成绩×50%;
市消防局文员岗位,笔试权重成绩=《职业素质与能力》成绩×30%+《消防基础知识》考试成绩×30%;
市检察院书记员岗位,笔试权重成绩=《职业素质与能力》成绩×30%+上机速录考试成绩×30%;
市检察院辅警岗位,体能测试权重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
依据考生笔试/体能测试权重成绩,所有招聘岗位均按1:1.5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1名面试人员的笔试/体能测试权重成绩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二)资格审核
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根据报考者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及相关信息,与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笔试准考证等材料进行认真核对,凡因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或因其他原因出现面试空额的,按笔试/体能测试权重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
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计算公式:
只参加《职业素质与能力》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权重成绩+面试权重成绩=《职业素质与能力》成绩×50%+面试成绩×50%;
市消防局文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权重成绩+面试权重成绩=《职业素质与能力》成绩×30%+《消防基础知识》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市检察院书记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权重成绩+面试权重成绩=《职业素质与能力》成绩×30%+上机速录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市检察院辅警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权重成绩+面试权重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均计算到两位小数。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人员。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人选确定后向社会公告。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资格审查(政审)参照辽宁省录用公务员考察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考试总成绩、报考岗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人员,不予聘用。
招聘过程各环节的公示,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有关媒体同时进行。
八、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 聘用管理
对聘用人员,由市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由辽阳虹桥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临时性专业人员聘用合同后派遣上岗。各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进行针对性上岗培训,并负责临时性专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根据临时性专业人员的日常表现及工作完成情况,撰写考核评语,结合聘期,提出续聘或解聘的意见,解聘人员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二) 临时性专业人员待遇
实发工资标准具体见附表,按照有关规定为临时性专业人员缴纳“五险一金”,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
九、 注意事项
(一)招聘考试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如有调整、变动及有关事项需要通知报考人员的,将及时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辽阳人力资源网予以公布,请考生随时查询,因未能及时查询造成后果的,由考生自负。
(二)招考期间,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和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的各类培训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招聘咨询电话:0419—3715559
原标题:关于面向社会为市直部分单位公开招聘临时性专业人员的公告
附件:市直部分单位招聘临时性专业人员岗位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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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宁辽阳市直部分单位公开招聘临时性专业人员61人公告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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