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潍坊中考作文|2016年山东潍坊保税区小升初招生政策

副标题:2016年山东潍坊保税区小升初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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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东省潍坊市民办初中学校的小升初招生工作率先开始,随机,潍坊市保税区2016年小升初招生工作意见也已公布,详情如下,供参考。


  >>>点击查看保税区2016小升初报名登记表



  
>>>点击查看保税区非片内学生2016小升初报名资格审批表



  
>>>点击查看保税区外来人员子女2016小升初入学统计表


  一、指导思想

  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贯彻“公平、公开、公正”的招生原则,维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和经济建设服务。

  二、招生原则

  (一)入学范围及基本条件

  保税区内23个行政村(官路村、北赵村、南赵村、东单村、西单村、新庄村、董坊村、北徐家庄村、蔡家集村、大李家村、吴家大路村、阎家张营村、刘家张营村、吉家张营村、张营南埠村、郑家集村、吴家埠村、吴家庄村、东北段村、东南段村、西北段村、西南段村、孙家屯村)适龄入学子女统一到保税区实验学校就读小学,符合本区就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到保税区实验学校就读初中。

  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入学,符合入学条件的安排到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

  学校严禁招收片区以外的学生。学校严禁采用文化课考试或任何形式的纸笔测试等方式来选拔录取新生,或以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等名义招收学生。确保所属片内所有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

  (二)特殊条件、适当放宽、确保公平


  加强随班就读工作,学校不得随意拒绝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弱智、残疾等特殊情况,安排随班就读,实现“应上尽上,能上尽上”。

  听障、视障适龄儿童于7月5至10日到潍坊市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地址:潍坊聋哑学校二楼,友爱路2219号;联系人:王玉忠;联系电话:8332833,13606362236)进行入学鉴定。智障儿童入学需要由潍坊市残疾儿童入学鉴定专家组给予鉴定,其家长在报名前咨询区社会事业管理局教科文办公室有关事宜。

  班额达到规定人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留守儿童、孤儿和持有《独生子女证》的孩子。

  三、招生计划和班额

  (一)招生计划。小学一年级招生90人,初中一年级招生100人,适龄儿童入学率确保100%。

  (二)招生班额。严格控制班额,小学一年级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一年级每班不超过50人。

 四、招生条件

  (一)户籍条件及其规定

  1.保税区户口学生

  有效户口为两代,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一致,且户口与房产证住址相符。确定所属片区的依据是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与房产证一致。二者不一致时,以户口簿为主,房产证为辅。学生户口与父母或一方相同,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祖母、外祖父母上的不作为入学条件。

  2.非保税区户口学生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根据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潍教字〔2007〕22号)精神,须提交以下材料:①公安部门颁发的监护人双方的居住证明;②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则上要求有房管局备案的合同,否则需提供出租人的房产证复印件及小区物业证明);③监护人本人及子女户口簿;④保税区工商营业执照(需提供1年以上当地税收证明)或监护人双方的劳动用工合同(需提供1年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查验过的《婚育证明》等有效证件;⑥入学子女的接种防疫证(就读小学的提供)。

  学校统计今年接收的流动人口子女情况,填写《中心市区外来人员子女入学统计表》(附件4),于9月20日前报教科文办公室。

  (二)小学生年龄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我区小学的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

  五、时间与程序

  (一)报名、招生

  第一次报名时间:7月16日至19日。具体招生时间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二)步骤、程序

  1、保税区户口的片内学生。小学新生在其监护人的带领下持户口簿、儿童接种防疫证、房产证等有关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保税区实验学校报名。初中新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家长或学生持户口簿、房产证及小学毕业证书报名。学校对以上报名信息录入《2016年潍坊综合保税区中小学报名登记审批表》(附件1)和《2016年潍坊综合保税区中小学报名登记汇总表》(附件3),统一报区社会事业管理局教科文办公室审批。

  2.其他情况(保税区户口,但户口与房产证不符的学生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户口簿、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务工合同、《婚育证明》等有效证件到学校报名。学校将报名信息录入《2016年潍坊综合保税区中小学(非片内学生)报名资格审批表》(附件2)

  和《市中心区外来人员子女入学统计表》(附件4)。学校按照报名序号将每个学生的相关原始证件和复印件汇总后,统一报社会事业管理局教科文办公室审批。

  六、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倍受社会的关注。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校长负责制,选择责任心强、政策水平高的同志参与招生工作。

  (二)加强宣传、透明公开。学校应在招生前一周,将招生简章报区社会事业管理局教科文办公室审批,审批结束后公布招生简章。学校就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报名手续、有关要求等通过媒体或者致群众一封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让社会各界充分理解、认可并自觉执行。

  (三)随机常态、平行分班。学校要按常态平行分班;学生入学后,均衡安排同年级各班学生和任课教师,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实现教育公平,防止出现择班问题。禁止学校举办重点班、快慢班或特色班等。未经批准,学校不得举办实验班。

  (四)严肃纪律、维护公平。宣传、报名、招生、分班、公示、建立学籍等各环节要认真组织,精心实施,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对违反招生政策的予以通报批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招生过程中因失职渎职、态度蛮横等引发群众不满、投诉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以招生为由向家长索要钱物的,将严肃依法依纪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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