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临泽县蓼泉镇唐湾村村委会
乙方:广汇农产品种植收购专业合作社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保证双方利益,达成2014年蔬菜种植收购合同。
一、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提供90-100亩(大拱棚180-200座)土地,并按乙方的生产要求进行田间种植,甲方保证所产蔬菜不外流。
乙方责任
乙方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产前、产中、产后的生产技术指导,在甲方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乙方按时收购。若因乙方生产技术指导失误,发生蔬菜质量问题,有乙方承担责任。
二、收购价格
西芹:每公斤0.8元
甘蓝:每公斤0.7元
松花:每公斤1.5元
三、付款方式
每十天结账一次,压十天菜款作为违约金和保证金。每茬菜收完之后一次性付清当茬菜的菜款。
四、种植计划
第一茬种植西芹,约90-100亩;
第二茬种植甘蓝(根据种植第三茬的时间种植);
第三茬种植西芹,约90-100亩;
五、甲方应积极引导农户种植露地松花、甘蓝。由乙方收购。
六、种植计划的蔬菜品种、育苗及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