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作作风自查自纠报告_窗口单位工作作风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副标题:窗口单位工作作风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时间:2023-10-02 17:31: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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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全省人社系统窗口单位开展工作作风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以作风建设为切入点,从服务规范、纪律要求、服务用语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自查自纠工作,并向广大群众发放《人社窗口作风建设征求意见表》,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整改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自查情况
  近年来,我局围绕社会保险、就业服务、劳动维权等基础板块加大服务力度,增强为民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严格依法行政,以群众满意为主要目标,不断提高窗口单位综合服务水平。
  (一)强化规范管理,严格依法行政。一是不断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为使我局各个服务窗口达到规范化、制度化,整理编发了《机关管理制度汇编》,涵盖党务党建、行政管理、内务管理、机关效能等多个版块,统一制度规范,有效防止了办事不公、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发生。二是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根据社保、就业、监察等业务开展需要,每个经办环节均制定业务流程图,并明确各服务窗口岗位职责,进而形成了权责明确、业务规范的工作机制,推进工作人员秉公办事、依法行政。
  (二)工作作风扎实,窗口形象优良。为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我局制定了一系列服务规范,做到“四杜绝”,即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杜绝徇私越权现象;严格信息管理,杜绝泄露服务对象隐私现象;工作时间坚守岗位认真履职,杜绝擅自脱岗“空窗”现象;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精神状态,杜绝慵懒散漫现象。我局各窗口工作人员能够坚持原则,遵章守望纪,行为规范,展现了人社部门良好的精神风貌与行业形象。
  (三)办事公开透明,深得群众好评。在各服务窗口推行“三亮明” 、“四公开”,即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上岗要亮明身份、亮明、亮明标准,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努力使在窗口单位办事的群众少跑一回路,少排一次队,少等一分钟。
  二、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
  (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
  一是调查研究不够。针对我局业务辐射面内的群体,他们的想法、要求,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难题等等这些,我们缺少深入的调查研究和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因此虽然我们做了不少事,但重点问题并没有解决,事倍功半。二是执行政策不够灵活。在自查中,我们虽然没有发现吃、拿、卡、要等现象,但在处理一些问题的方法上仍具有局限性,在政策执行方面不够灵活,所以在自查中,我们及时发现问题,要引以为戒,切实改进工作方法和作风。三是社会保障方面的自身建设能力不足。现有的硬件建设不够,特别是人才服务交流建设,基础薄弱,服务项目和能力不强,还没有形成社会化、专业化的格局。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加强作风建设,转变工作方法,全力打造“阳光人社”。
  (二)要进一步加强服务意识
  目前我局在某些业务办理上存在办事程序复杂、环节繁琐现象;在部分窗口科室,还存在工作方法简单,对群众缺乏热情,对工作缺乏激情等问题。这充分说明我们服务基层和群众的主观能动性不够,工作方法和措施需要改进。为此,我们责成相关窗口单位认真查找出问题,制订整改措施,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在此基础上,要求各窗口单位按照群众反馈的意见和要求,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工作作风检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更加努力地做好工作,让群众满意。
  (三)要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针对部分窗口单位办事效率低等问题,我们首先在有关窗口进行了思想教育和作风整整顿,并组织全体同志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和自查,认真反思群众提出的问题。从客观上来说,由于部分办事人员不能相对固定,经办人员对业务不熟悉,出错率高,造成办事人员一事多跑现象,进而产生不满抵触情绪。再者由于有些政策宣传早,出台滞后,造成政策普及与政策落实的脱节,群众期盼早日实施,可在办理方面,我们只能等到上级政策出台后才能组织实施,有的工作项目职能已转移,而群众并不知情。在主观上,由于工作人员少,来办事的人多,招待不周、招呼不到、顾此失彼的现象确实存在。再一方面,政策规定多,前来咨询政策规定或上访人员,经反复解释仍不通,需要花大量时间来接待此类上访人员。大家在实际工作中,确实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服务不周到、解释不耐心、态度不和缓等现象。为此,我们在人社各服务窗口开展了作风整顿,并要求相关窗口单位认真反思,限期整改。
  (四)要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我们在群众关注的社会保险、就业安置等社会热点、难点方面,为实行政务公开,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我们仍存在一些不足。对此,要求窗口单位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公开载体、程序和内容,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能公开的都进行公开。对社会保险政策、事业单位招考、军转安置、职称评定等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将办理程序、办结时限、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通过这些举措,将进一步推进我局的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一要丰富学习内容。重点学习《劳动合同法》《公务员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和办事能力;积极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专题讨论、专题报告会和实地参观等教育活动,培养干部职工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反腐倡廉意识。二要创新学习形式。坚持“周五课堂”学习制度,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专题讲座与专题讨论相结合、外出参观与培训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年举办学习培训班不少于20期。三要增强学习效果。学习培训要做到有计划、有考勤、有笔记、有心得。办公室每月检查一次笔记、半年组织一次考试,每年组织一次知识竞赛。考试成绩一次不合格人员进行补考、连续两次不合格人员进行离岗培训。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和工作本领。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责任意识。
  一是落实服务制。各科室结合业务实际,确定事项、办结时限、政策依据等,由办公室梳理汇总,经局党组审核后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严格办结制。的服务事项,要在执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办事环节,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三是执行首问责任制。要及时受理咨询和办事人员提出的问题和要求,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积极主动地帮助联系、搞好衔接。四是深化AB岗工作制。提倡和培养工作人员一岗多责和一岗多能,各科室、各岗位确定AB角,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不让服务对象跑冤枉路。五是实行一次告知制。要进一步梳理各项工作流程,编制服务指南,印发明白卡,对办事条件实行一次性告知,为服务对象提供方便。
  (三)规范办事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深化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将服务事项、办事程序、政策标准、工作动态等通过信息、网站、公开栏、新闻媒体等,依法将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在各服务窗口设立监督台,实行岗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深化办事引导。各科室明确一名业务精、素质高的工作人员,负责电话接听咨询。在大厅设立咨询引导台,由各科室抽派人员轮流担任咨询引导员,对办事群众进行全程引导办理,变被动工作为主动服务,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加强基层调研。班子成员以及相关业务科室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切实帮助解决基层、企业和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及时高效处理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四是畅通信息渠道。全年开展政策法规宣传、人才交流会等大型“阳光服务”活动4次以上;及时编发政务信息,完善黄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官方网站,进一步拓宽群众获取政策信息的渠道,提高舆论宣传水平。
  (四)深化内部管理,树立机关形象。
  严格执行签到、病事假审批和外出请销假制度;严禁迟到、早退、串岗和擅离职守;严禁工作时间利用电脑、电话和手机等从事聊天、看电影、玩游戏、炒股等各种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非特殊需要工作日中午饮酒、下基层大吃大喝;严禁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严禁对群众态度冷漠、作风蛮横、言语粗暴和刁难怠慢服务对象。
  (五)加强监督考核,健全激励机制。
  一是加强内部督查。由局党组成员率办公室组成督查小组,不定期对机关纪律、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进行明查暗访,并以书面形式予以通报。二是完善外部监督。设立群众意见箱、举报热线、网上意见窗口,由专人负责意见收集整理。每年召开一次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会。同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和群众代表组成社会监督团,对各服务窗口机关效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座谈沟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三是严格奖惩措施。对服务热情、业绩表现突出,受到群众好评的人员,将树立典型,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年度评先考核依据;对在工作中失职、渎职、违法违纪、态度恶劣的人员,视情节给予警告、离岗培训、辞退等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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