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升学# 导语】每年到4月份“幼升小”战役就已经打响!为了娃上学父母可谓绞尽脑汁。近日市教委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有哪些重点内容?下面®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政策内容,欢迎关注。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基本原则
入学年龄
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
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村校(点),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
三对口政策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三对口”入学办法,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依据户籍在对口学校就读。
入学方式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以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等方式招生。
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以及乱收费行为。
报名需携带:
本市户籍学生,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②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③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②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市内户籍)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市外户籍)等有关材料
③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民办学校
民办中小学校(不含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中小学校)于4月20日开始发布招生计划,6月20日起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与公办学校同步。
重要时间节点:
①公布招生入学政策
从2018年4月20日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布本区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工作安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
②发布招生信息
5月10日起,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发布入学登记通告。
③报名并审核材料
从2018年6月20日起,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开始报名审核并公示。
7月20日前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其他注意事项:
任何学校不得以学籍问题为由拒收学生。
学籍确需在区县内学校间调取的,必须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在区县间学校调取的,必须经两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市教委基教处备案。
速读!2018年重庆幼升小招生政策及报名时间已出台.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