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红桥教育系统招聘公示|2017浙江省诸暨市教育系统招聘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12人公告

副标题:2017浙江省诸暨市教育系统招聘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1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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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和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队伍建设为目标,引进优秀毕业生,不断提升师资质量,优化队伍结构,为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职位


诸暨市城区普高、中职、初中教师共12名。具体的招聘学校、岗位、人数,详见《2017年诸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所学专业与招录专业相对口。


5.户籍不限。


(二)岗位条件


1.普通高中、初中岗位: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第一批录取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录取的师范类专业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专业对口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2)免费师范类毕业生;


(3)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的毕业生;


(4)获得学校(学院)二等及以上奖学金的毕业生。


2.中等职业学校岗位: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第一批、第二批录取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烹饪专业实训教师放宽到专科。专业对口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2)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或人社部门牵头举办的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毕业生;


(3)获得学校(学院)二等及以上奖学金的毕业生。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6年12月10日,符合上述招聘条件的人员可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等网络方式直接向招聘学校报名。报名人员应提交《诸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及报考学校、岗位所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现场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即可进行资格审查。网络报名人员经招聘学校初审合格者,需根据招聘学校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提交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需由报考人员本人到招聘学校提交《诸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表》一份,一寸免冠近照1张,本人身份证、获奖证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


经审核初选,根据报名对象的获奖情况、专业技能比赛的等级与数量等条件,按1:6的比例,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于2016年12月20日前在诸暨教育网公布,并由各招聘学校通知考生参加考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以资格审查确认为准)达不到1:2比例的,将核减该岗位招聘数,直止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在后续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信息造假等情节,将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面试和笔试。


面试由招聘学校负责实施,于12月29日前完成。面试方式为课堂教学技能测试(中职岗位为专业课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者,取消笔试资格。


笔试由诸暨市教育局集中组织,于12月30日进行,笔试地点为诸暨技师学院。笔试分值为100分,初中、普高岗位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中职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各项成绩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低为序排名,确定体检对象名单。


(三)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诸暨教育网”上发布公告。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四)考察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浙人发〔2008〕58号)、《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等文件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诸暨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指定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①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zjld.gov.cn/);


②诸暨教育网(http://www.zjjy.com/);


③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http://www.ejobmart.cn/)以及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网站。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发布在诸暨教育网,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2.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诸暨市教育局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5-87029512(党建室)。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其他


1.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见习期内(2018年8月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见习期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转正定级,三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不得聘为专任教师。


3.聘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诸暨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各用人单位咨询电话及报名邮箱:


诸暨中学:0575-87011543;1364689236@qq.com


诸暨技师学院:0575-89079300;123403982@qq.com


诸暨市职教中心:0575-87399789;156775561@qq.com。


诸暨市浣江教育集团:0575-87496380;5965920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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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7年诸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计划表.docx


2.诸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表.docx


诸暨市教育


2016年11月21日


 

2017浙江省诸暨市教育系统招聘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12人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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