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2019年人均收入:2019年湖南益阳市赫山区中小学招生政策发布

副标题:2019年湖南益阳市赫山区中小学招生政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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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赫山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印发赫山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今年采取“生源排序+摇号派位”方式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登记。

  具体招生细则如下:

  一、入学条件

  (一)一年级(小学)

  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招生区域内当年8月31日止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城区龙岭学校、志溪河学校、黄泥湖学校以及农村非集镇学校入学年龄可根据学位情况适当顺延至当年12月31日止年满6周岁。

  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须提供适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免冠两寸照片以及生源排序中规定的其他凭证。

  (二)七年级(初中)

  七年级招生对象为招生区域内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七年级新生入学报名须提供学生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学生证(毕业学校在未进行“学生毕业”操作前打印)、免冠两寸照片及生源排序中规定的其他凭证。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区域

  (一)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招生计划、招生区域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布局、学位情况及生源数量和分布情况划定到学校。

  (二)乡镇和龙光桥街道、鱼形山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招生计划由属地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党总支根据辖区内学校布局、学位情况及生源数量和分布情况划定到学校,在招生报名工作启动前向社会公布。

  三、招生方式

  (一)城区公办学校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采取“生源排序+摇号派位”方式招生。

  1.生源排序:根据学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和住房等情况,在划定招生区域内按下列生源排序入学。

  (1)第一批:有户有房。学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学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住房均在学校招生区域内,并已实际入住(提供法定监护人水电或燃气等缴费机打有效发票;无法提供有效凭证的必须由学校、社区入户调查取证),以户口簿和住房产权证原件为入学依据。(户口簿持有者是学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有户”即学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学校招生区域内。住房产权所有人为学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住房产权证暂未办妥的,以住房预告登记证为依据。下同)

  (2)第二批:有户无房。学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学校招生区域内(落户时间在当年1月1日及以前),但学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内均无房产,以户口簿原件为入学依据。

  (3)第三批:有房无户。学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住房在学校招生区域内,并实际入住(提供法定监护人水电或燃气等缴费机打有效发票;无法提供有效凭证的必须由学校、社区入户调查取证),但在学校招生区域没有户籍(“无户”即学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学校招生区域内。下同),以住房凭证为依据,分类办理入学。第一类,购买商品住房的,须提供住房产权证原件或住房预告登记证;第二类,居住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廉租房)的,须提供公有住房管理中心签发的住房证原件;第三类,购买小产权房的,须提供社区证明、购房合同。

  (4)第四批:无户无房。学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内无户籍,没有购买住房,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内务工或经商,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分类办理入学。第一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人社部门进行了劳动用工备案、连续务工半年以上(当年8月31日止),在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半年以上(当年8月31日止),须提供法定监护人住房租赁合同、备案劳动合同、本辖区当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相关材料;第二类,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父母一方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并连续经营半年以上(当年8月31日止),有合法稳定的经营场所及住所半年以上(当年8月31日止),须提供法定监护人住房租赁合同、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本辖区当年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相关资料。

  2.摇号派位:招生学校按以上4批生源排序分批次办理新生入学手续,若某一批(类)生源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则此批(类)及之后批(类)次生源分别参与摇号派位安排入学。具体操作办法:区教育局根据各招生学校审核确定的摇号派位新生名单,统一将摇号派位新生信息录入摇号派位系统,按照生源序列先后和相对就近的原则,分校、分批、分类进行摇号派位,依次安排新生到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其中,无户无房类新生参与摇号派位后,若城区各学校富余学位仍不能安排其就学的,则回原户籍地就读。

  学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因组织或人社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等在城区工作的,提供户口簿、住房产权证或住房证明,组织或人社部门调动工作、转业安置的证明材料,按当前居住地安排其学龄儿童就近入学。

  四、招生时间及申报办理

  城区公办学校

  1.7月21—26日:网上报名。学生在规定时间登录《赫山区中小学入学报名平台》上传相关入学申报资料。

  2.7月27—28日:政策咨询。招生学校集中受理家长相关招生政策咨询。

  3.7月29日—8月10日:资格审查。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集中审核新生入学申报资料,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生源排序批次分类确定注册新生(一年级)/录取新生(七年级)、摇号派位新生名单。

  4.8月12—13日:招生公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按照注册新生(一年级)/录取新生(七年级)、摇号派位新生类别公示招生初审结果。

  5.8月15—17日:上报审核。8月15日,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上报《赫山区2019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审核情况汇总表》。8月16、17日,区教育局审核确定各学校新生预录名册,下发至招生学校。

  6.8月20—23日:摇号派位。区教育局组织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施摇号派位,确定摇号派位新生就读学校,公示摇号派位结果,并将摇号派位后新生预录名册下发至招生学校。

  7.8月25—26日:新生预录。各招生学校根据区教育局下达的新生预录名册,办理新生预录手续,发放新生预录通知单。

  8.8月27—28日:新生报到。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正式办理新生入学手续,学龄儿童持新生预录通知单到所在学校报到。

  9.9月25—27日:注册录取。区教育局基教股统一办理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新生在全国学籍系统中的注册/录取工作。

  五、相关规定及招生纪律

  (一)相关规定

  1.学龄儿童必须按照“一人一校”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区域招生学校提出入学申请,提供真实资料。

  符合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申请入学条件,但“一人报多校”的,一律通过摇号派位安排入学。

  凡提供虚假入学申报资料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申报学校入学资格,重新提供真实资料向所属招生区域学校申请入学。若所属招生区域学校学位已满,所属招生区域学校是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一律通过摇号派位安排入学;所属招生区域学校是乡镇和龙光桥街道、鱼形山街道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安排到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凡未在规定时间向所属招生区域学校申请入学的,安排到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入学。符合城区学校就读条件的,由所属招生区域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符合乡镇学校就读条件的,由属地招生学校审核后报乡镇中心学校党总支统筹安排。

  2.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应成立专门的招生工作小组,制定严密科学的招生方案,通过媒体、公开信、墙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及时发布招生公告,公开招生程序,公示招生结果,同时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纪律

  1.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不得拒收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学龄儿童就读,不得接收不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学龄儿童就读,不得超出规定时限招生,不得超出规定班额招生,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

  2.明确各招生学校校长和乡镇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实行招生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区教育局将严格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工作的督查,对“打招呼、写条子”、弄虚作假、不严格新生入学资格审核等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按照《益阳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条禁令》(益教联〔2017〕1号)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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