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畜牧总站是农业部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承担全国畜牧业(包括饲料、草业、奶业)良种和技术推广,畜禽、牧草品种资源保护与利用保护,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畜牧业质量管理与认证,草地改良与生物灾害防治等工作。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外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较强的团队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身体健康;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资源环境及相关专业;
5.具有中级(含)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年龄应在40周岁(含)以下(1975年10月18日以后生);
6.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8日-10月31日。
2.应聘者下载并填写《全国畜牧总站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并加贴近期1寸彩色免冠标准证件照片,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研究成果等材料复印件各一份。于2016年10月31日前,将应聘材料邮寄至总站体系建设与推广处,同时发送电子版到电子邮箱,并注明邮件标题为“姓名,应聘”。
3.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全国畜牧总站体系建设与推广处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534室
邮政编码:100125
联系电话:010-59194618
电子邮箱:xumutuiguang@163.com
三、相关说明
1.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由我站体系建设与推广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以电话形式通知应聘者,安排考试等事宜(请勿关机,由于联系方式有误导致本人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在中国畜牧兽医信息网上公布7个工作日。
3.应聘者应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总站有权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聘用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进行,聘用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总站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
原标题:全国畜牧总站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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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畜牧总站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