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时间]2017年证券从业《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必背数字(上)

副标题:2017年证券从业《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必背数字(上)

时间:2024-02-11 22:37: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证券考试# 导语】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文档大全网为您提供“2017年证券从业《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必背数字汇总”供考生参考,欢迎阅读!祝大家考试顺利!!
  一、公司法

  1.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3.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募集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5.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5至19人。

  6.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每次应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7.监事会由监事组成,其人数不得少于3人。监事的人选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8.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1年内不得转让。

  9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

  二、证券法

  1.股票发行数字条件:

  ①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5%

  ②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得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③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不少于股本总额的25%,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股本数额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10%;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0%

  ④发行人在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2.债券发行数字条件:

  ①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不低于6000万元

  ②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③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3.代销、包销约定时效不得超过90日。

  4. 拟公开发行股票的面值总额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或者预期销售总金额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5.证券公司代销证券的,应当在代销期满后的15日后,与发行人共同将证券代销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备案。

  6.债券上市的数字条件:

  ①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

  ②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尚未到期的各次发行的各种债券的总发行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7.股票最近3年连续亏损,债券近2年连续亏损,暂停交易;股票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1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终止交易。

  8.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监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

  9.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监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做出书面报告,并予以公告。

  10.收购要约: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11.收购要约的期限:30日≤期限≤60日

  12.擅自或虚假发行证券的,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人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13.证券公司承销或者代理买卖未经核准或者审批擅自发行的证券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14.发行人未按有关规定披露信息,对发行人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前款发行人未按期公告其上市文件或者报送有关报告的,对发行人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15.非法开设证券交易场所,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16.机构从业人员与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资料,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的,取消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17.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法人以个人名义设立账户买卖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或者非法买卖的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

  18.证券公司为客户卖出其账户上未实有的证券或者为客户融资买入证券的,处以非法买卖证券等值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19.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交易市场的,处以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0.证券公司违背客户的委托买卖证券等违背客户真实意思,办理交易以外的其他事项,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ps:罚款基本都是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三、基金法

  1.基金管理人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记录15年以上。

  2.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数字条件:

  ①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②主要股东从事证券经营等具有较好业绩,最近3年无违法记录

  3.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出资额占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且不低于25%的股东。

  4.封闭式基金通常有固定的封闭期:10~15年。

  5.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以随时在首次发行结束一段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后,随时提出赎回申请。

  6.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将基金资产与自有资产分开,或未实行分账管理的,处5~50万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3~30万罚款。

  7.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8.向合格投资者以外的单位或个人非公开募集资金或转让基金份额的,处违法所得1倍~5倍罚款;没得或不足100万的,处以10~100万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3~30万罚款。

  四、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1.期货公司设立的数字条件:

  ①注册资本最低额为人民币3000万。

  ②主要股东及其控制人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在调查操纵期货交易价格、内幕交易等重大期货违法行为时,可以限制被调查事件当事人的期货交易,但限制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交易日;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至30个交易日

  五、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1.证券公司股东的非货币财产出资额不得超过证券公司注册资本的30%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成为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股人:

  ①因故意犯罪被判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未逾3年。

  ②净资产低于实收资本50%,或者或有负债达到净资产的50%的。

  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3.证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证券公司应当对其进行审计,并自其离任之日起2个月内将审计报告报送国监机构。

  4.证券公司应当自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国监机构报送年度报告;自每月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报送月度报告。

  5.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国监机构应当责改;改正前,相应股权不具有表决权。

  6.证券公司主要违法违规情形及其处罚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违法得1倍~5倍;没得或不足10万的,处10~30万;对直接责任人处3万~10万。(违规委托销售、提供投资建议、违规委托代买、从事自营业务等、从事资管业务单笔价值低于最低限额)

  7.未按规定为客户开立账户,责改;情节严重的,处20万~50万,并对直接责任人处1万~5万。(注:情节严重才罚)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违法所得1倍~5倍;没得或不足10万的,处10万~60万;对直接…处3万~30万。(未经批准持有股权;强令提供担保;违规动用客户资金;同意违规动用客户资金;发现违规动用而未报国监机构)

  六、从业资格

  1.申请执业证书的数字条件:最近3年未受过刑事处罚。

  2.协会对机构提交的执业证书申请表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协会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30日内审核完毕。

  3.从业人员监督管理的相关数字规定:

  ①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连续3年不在机构从业的,由协会注销其执业证书;

  ②辞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原聘用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后10日内向协会报告,由协会变更该人员执业注册登记。变更聘用机构的,新聘用机构在发生10日内向协会报告。

  ③从业人员收到聘用机构处分的,该机构应当在处分后10日内向协会报告。

  4.违反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

  ①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违反考场规则,扰乱考场秩序,在2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②机构办理执业证书申请中,弄虚作假、故意刁难或不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的,由协会责改;拒不改的,由协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中国证监会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③被吊销或注销执业证书的人员,协会可在3年内不受理其执业证书申请。

  5.证券公司申请保荐机构资格,应具备下列数字条件:

  ①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②具有良好的保荐业务团队且专业结构合理,从业人员不少于35人,其中最近3年从事保荐业务的人员不少于20人。

  ③符合保荐代表人资格条件的从业人员不少于4人。

  ④最近3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6.个人申请保荐代表人资格,应具备的数字条件:(全为3)

  ①具备3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

  ②最近3年内在境内证券发行项目中担任过项目协办人。

  ③最近3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得行政处罚。

  7.保荐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份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年度执业报告。

  七、执业行为

  1.协会以外主体做出的、符合《中国证券业协会诚信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条件的奖励信息等其他信息,会员应自收到对本单位及本单位从业人员奖励决定文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诚信信息系统申报。

  2.会员对本单位从业人员作出的处罚处分信息,会员应自处罚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诚信管理系统申报。

  3.经规定途径采集的信息所对应的决定或行为经法定程序撤销、变更的,会员应自收到撤销、变更决定文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诚信管理系统申报。

  4.奖励信息、处罚处分信息效力期限为3年,但因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市场禁入的信息,效力期限为5年。

  5.查询诚信信息符合规定条件、材料齐备的,协会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诚信报告,查询记录自该记录生成之日起保存5年。

  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3年~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行为恶劣、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或在重大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等情节较为严重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5年~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7.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计起至少保存15年,与销售业务有关的其他资料自业务发生当年计起至少保存15年。

  8.对提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申请文件的保荐机构,中国证监会自撤销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受理该保荐机构推荐的保荐代表人资格申请。

  9.财务顾问应当提交有关财务顾问主办人的下列数字证明文件:

  ①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承销业务、发行保荐、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3年以上经验,且至少为3个证券发行承销或保荐、并购重组项目的签字人员的相关证明。

  ②最近24个月无违反诚信记录的说明。

  ③最近24个月未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说明。

  ④最近36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法违规受到处罚的说明。

2017年证券从业《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必背数字(上).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LGC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