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12:00。
三、交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16:00。
四、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发送免交报考费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16:00。
五、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进行改报,改报时间为2023年7月30日09:00-12:00。
六、改报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0日14:00。
七、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10:00—2023年8月26日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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