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修正的环境影响评价]2018年上海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副标题:2018年上海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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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师#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上海职业能力考试院网获悉,2018年上海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现已启动,报名时间:3月8日-17日,考试时间:5月19日、20日,更多事宜请参考阅读《考务通知》,官方公告原文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二)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三)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四)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18年5月19日


9:00—12:00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4:00—17: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2018年5月20日


9:00—12: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14:00—17:00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三、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级别为“免2科”。


(一)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二)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报考级别为“考全科”),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报考级别为“免2科”),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考生网上信息显示为审核通过者,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报名系统中相关说明。


2016、2017年度在本市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符合报考条件,且报考级别不变的,凭报名系统历年档案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后,无需现场审核。2016、2017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考生、2015年及之前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考生、级别变更的考生、首次报考的新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现场审核。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8日10:00-3月17日16:00,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下载打印并保存报名表。


考生应按要求上传报名照片(首次注册的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经该工具审核处理不通过的,请重新选择或处理照片直至审核处理通过后再保存和上传;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已在报名系统注册过的考生,仍使用原有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报名时须正确输入报考信息,并及时完成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同时务必牢记注册用户名及登录密码。


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历年或当年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现场审核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3月17日(每天9:00-11:00,13:30-16:00),现场审核(咨询)点地址为:上海德才教育培训中心(杨浦区平凉路1500号3号楼216室,近宁国路)


审核(咨询)点代码:2803


咨询电话:65382291、65399758转808、826


现场审核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免2科人员)等进行审核,请考生下载打印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和聘书(免2科人员)等相关材料到审核(咨询)点办理相关手续。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对符合报考条件者收取报名表原件和其他资料复印件。


考生应对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用人单位对考生报考条件和提交的报考信息应认真审核,并对报考意见负责。报名审核后及考试后还将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抽查复核,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相关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向社会公布、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的人员应于现场审核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核对本人审核状态,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报考级别和科目务必准确)、审核通过,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如超过48小时未审核,请考生及时联系现场审核(咨询)点确认审核事宜。查询核对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8日16:00。


(五)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18年5月15日10:00-5月17日16:00在报名网站(www.cpta.com.cn或www.spta.gov.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现场审核(咨询)点联系。


(六)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六、考生须知


(一)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等事宜,现场确认时与审核(咨询)点联系。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后两周在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违纪处理”栏目公示。


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考生可于7月中旬通过报名网站(www.cpta.com.cn或www.spta.gov.cn)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一般为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四个月左右。请考生届时关注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领证通知”栏目或联系审核(咨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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