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办学历史悠久的全日制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地处赣西中心城市——江西省宜春市,环境优美,交通便利。现有本部校区、北校区和新校区三个校区,占地近2000亩,有全日制在校生近2万人。学校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10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43%以上,博士、硕士占专任教师比例80%以上,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江西省“双千计划”项目人选等省级以上人才70余人次。学校外聘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技大学博士生导师陈仙辉等100多名高级专家为客座教授。
现有19个教学院,11大学科门类,67个本科专业。有专业学位硕士点1个,省级一流学科1个。有特色专业2个,省级一流特色专业2个,教育部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7个,省特色专业8个,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2个,教育部“新农科”项目2项、“新工科”项目1项。一流本科课程1门。
现有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中心)4个,省发改委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中心、基地)6个,省文化厅重点基地1个,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获批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1个,省级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600多个。创业孵化示范基地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校外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和示范园25个。
学校大力推进科研强校,注重科研反哺教学。近年来,教师年均科研经费超6万元,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科研项目80余项,其它各类项目1500余项;获省级以上成果奖32项;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300余篇,出版专著(译著)110余部;在生物医药、美容医学、两系杂交水稻等方面的研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学校聚焦有特色高水平地方应用型大学办学定位,不断推进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学校的办学层次、办学声誉不断提升:2006年,开展留学生教育;2007年,以“良好+”成绩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2015年,被批准为江西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2017年,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2018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获得好评;2019年,入选50所“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2020年,与俄罗斯萨马拉社会与师范大学 联合申报的音乐学专业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获教育部批准;2021、2022年,连续两年入选全国新建本科院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百强名单。
进入新发展阶段,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走创新发展、内涵发展、转型发展、特色发展之路,着力打造事业发展的“升级版”,为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地方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引进对象
第一类:在学科领域作出杰出贡献、获得教学与科研成果奖励、国内外公认的杰出人才,且近5年获得“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负责人,项目并通过结题验收。
第二类:在学科领域作出突出贡献、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一等或教学成果特等奖励、同行专家高度认可的拔尖人才,且近5年获得项目资助、或省部级“重点项目”、“重大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负责人,项目并通过结题验收。
第三类:在学科领域作出较大贡献、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二等或教学成果一等以上奖励、同行专家认可的学科(方向)领军人才,且近5年获得过省部级以上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负责人,并在本学科领域权威期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第四类:在学科领域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专业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具有保持或赶超本领域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的优秀博士研究生,且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三等或教学成果二等以上奖励,或近5年获得过省部级以上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负责人,或在本学科领域权威期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第五类:其他学科(专业)急需的博士研究生。
三、引才计划见附件
四、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须与引才岗位所要求专业代码一致;若引才岗位按照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则该专业大类目录中的具体专业均可报考;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报考人员可选择引才岗位中相近专业报考,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通过比对专业课程设置等方式,综合研判认定;
3.第一类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二类人才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三类人才年龄不超过48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除特别说明外,四、五类人才均要求在45周岁以内(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服务期8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组织、参与或支持损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学籍的人员;
4.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五、引才待遇
1.第一和第二类人才引进待遇,一人一议。
2.其他类人才引进待遇
解决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根据聘用合同和考核结果享受如下待遇:
特别优秀等情形的博士,其配偶如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的可酌情安排工作。若为我校学科专业特别紧缺人才,可实行一人一议。
六、待遇支付方式
1.安家费第一年支持30%,余下部分7年平均支付;或凭购房合同全部用于预借购房款;
2.学位津贴随工资按月发放;
3.科研启动费使用按宜春学院科研经费管理有关办法进行。
七、录用程序
1.考试方式:采用面试、试讲、考察相结合方式。
2.体检:在学校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
3.录用: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报上级人社部门及编制管理部门审核后,办理上编手续。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
为确保您方便、快捷的应聘我校
投递邮箱:ycxyzpb@163.com,邮件名为:姓名+学历+应聘岗位+毕业学校及专业。
截止时间:博士报名截止2023年12月31日。
九、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795-3202690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学府路576号
邮编:33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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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西宜春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原文标题:202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jxycu.edu.cn/2023/0217/c1051a119587/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