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2023年浙江舟山市普陀区中小学招生政策及解答已公布

时间:2023-04-26 04:05: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少儿升学# 导语】®文档大全网提醒您,2023年浙江舟山市普陀区中小学招生政策及解答已公布。据悉,该政策将对普陀区中小学招生产生重大影响,家长和学生们务必关注。更多的中小学招生信息,敬请关注®文档大全网的更新。
image.png
  一、招生相关政策链接

  01、舟山市普陀区2023年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02、2023年普陀城区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学区划分

  03、2023年普陀非城区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学区划分

  04、舟山市普陀区居住证积分管理计分标准(试行)

  二、招生政策解答

  1、招生的年龄要求是怎样的?

  答: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的年龄要求为至招生当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初中一年级新生的招生对象为今年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在符合入学年龄当年6月底前提出申请,在普陀区内幼儿园就读的到就读幼儿园备案,未在区内幼儿园就读的到区教育教育科(普陀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505室,下同)备案。

  2、学区生如何认定?

  答:学区生认定以入学对象在学区内的户籍证件和其父母的房产证件(不含集体或共有房产、商业房产、租赁房等,下同)或拆迁安置协议为主要依据。

  3、招生对象的户籍认定时间,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领证时间有什么要求?

  答:招生对象的户籍认定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前迁入,房产证件认定以2023年4月30日前为准。其中房产以实际居住为准。

  4、小学、初中招生类别及录取办法是怎样的?

  答:全区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非城区(指虾峙镇、桃花镇、六横镇、展茅街道,以及朱家尖街道。下同)各公办学校参照城区(指沈家门街道、东港街道,下同)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一)城区公办小学、初中招生类别及录取办法

  申请就读城区公办学校的招生类别:

  第一类:户房合一。学生户籍与其父母房产(学生父母未成年子女房产视同父母房产,下同)均在求读学校学区内的。

  第二类:学区有户。学生户籍在求读学校学区内的。

  第三类:学区有房。其父母房产在求读学校学区内的。

  第四类:无户无房。(1)符合条件的两区一城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其父母在普陀城区无房产的(简称市内务工);(2)入学对象或其父母一方持有本区签注(本区居住满6个月)的《浙江省居住证》,且已办理居住证量化积分入学申请的入学对象,其父母在普陀城区无房产的(简称积分入学)。

  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已撤并的乡镇(东极镇、虾峙镇、原登步乡、原蚂蚁岛乡和原白沙乡)适龄少年儿童,其父母在普陀城区无房产的(简称撤校乡镇),由区教育局根据学生父母实际居住情况(须提供城区租房合同等)统筹安排到舟渔学校、沈家门四小、城北小学、沈家门一初、东港中学等相关学校就读。

  录取办法:

  1.公办小学、初中

  对小学和初中申请登记的入学对象,按招生类别分批录取,其中,第一批:第一类、撤校乡镇、第二类,时间为7月中旬;第二批:第三至四类,时间为8月上旬。

  (1)按招生类别顺序进行录取。符合上级文件规定的政策性照顾对象(现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引进人才、侨胞、港澳台胞等,简称政策照顾)子女按相关政策执行。

  (2)第一批中,按第一类、撤校乡镇、第二类顺序进行录取,当学校某一类入学对象登记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首先考虑入学对象户口迁入时间(撤校乡镇只考虑入学对象该乡镇户口迁入时间),其次考虑房产登记时间,不能录取的入学对象按相对就近原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学额相对宽松的学校。

  (3)第二批中,当第一批录取后学校尚有余额的,按招生类别顺序进行录取(第四类按(1)(2)顺序进行录取),当某一类入学对象登记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依次按房产登记时间、参加本地社保时间、取得营业执照时间、签订劳动合同时间、房子租赁时间、“居住证”量化积分高低等顺序予以录取,不能录取的入学对象按相对就近原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学额相对宽松的学校。

  2.其余街道(镇)学校参照上述办法录取。

  (二)民办小学、初中招生类别及录取办法

  民办学校自主招生人数超过计划数时,采取电脑摇号方式录取。民办中旭科创实验学校双语班面向全区招生,分小学与初中,办学地点在鲁家峙,咨询电话:18768011857。

  5、今年全区小学、初中新生报名采用什么形式,具体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报名如何操作?

  答:(一)普陀城区、非城区公办学校学区生1-4类、撤校乡镇,政策照顾招生对象均采用无纸化网上报名形式。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5月6日上午8:30至5月14日下午5:00【5月6日上午8:30正式开通后方可登录,目前系统还在测试中,填写资料均无效】,具体报名办法如下:

  办法一:

  由学生家长在手机中下载“浙里办”APP,先进行个人用户实名注册,定位到“舟山市普陀区”——搜索“入学”——找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在线办理——定位到“舟山市普陀区”——登录“普陀区义教段新生入学登记系统”——选择“小学入学报名”或“初中入学报名”——选择“普陀城区公办小学(初中)新生入学”、“普陀非城区公办小学(初中)新生入学”或“普陀区民办小学(初中)新生入学”——阅读“家长告知书”、“家长书”——选择招生类型进行报名信息登记录入。

  >>>点击查看普陀区小学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点击查看普陀区初中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办法二:

  电脑端搜索“浙江政务服务网”或输入网址:http://www.zjzwfw.gov.cn,先进行个人用户实名注册,具体操作与“浙里办”APP相同。为保证您在操作过程中界面清晰、上传顺利、信息登记完整,电脑端报名推荐使用“360浏览器(模式)”。

  报名登记结束后,要经区教育局与相关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实地查验、审核通过后,最后确认是否录取。

  (二)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进行网上报名的入学对象,由家长持相关证件原件及智能手机,于2023年5月21日(周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到各校【其中报名民办学校、普陀城区公办学校的统一到指定地点——沈家门小学(东港街道晨晖街35号)】由工作人员指导补登记,逾期不予办理。

  第1、3类须提供学生本人户口本、出生证和父母房产证;第2类须提供学生本人户口本、出生证;第4类的市内务工人员子女须提供学生本人户口本、出生证及父母的社保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在普陀城区或非城区学校学区内租房合同等相关材料;第4类的积分入学须提供学生本人户口本、出生证、父母或学生本人在普陀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

  民办学校招收对象须提供学生本人户口本、出生证,户籍在区外且家长在普陀城区或非城区学校学区内无住宅房产的须提供家长在普陀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

  政策照顾对象须提供学生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出生证,父母户口本(或身份证),监护人房产证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积分入学对象:3月20日发布居住证量化管理积分入学申请公告(具体关注舟山新居民微信公众号),符合条件的区外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指积分入学对象),按舟山市普陀区居住证积分管理相关规定办理,由申请人(指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下同)于2023年4月10日至6月9日登录浙里办进行网上自主申报或带相关资料到各街道(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居住证积分管理窗口申请登记(其中普陀城区受理点在东港海印路592号——普陀区流动人口办理证书中心)。报名咨询电话:区居住证积分管理办公室:3067676;区流动人口办理证书中心:3010451;其他各镇(街道)受理窗口:展茅街道6871278,六横镇6085050,朱家尖街道6879550。

  6、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报名怎么办?

  答: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的,网上、指定地点及学校都不再受理。确因特殊原因延误报名的普陀城区户籍新生,2023年6月28日—6月30日持相关材料到区教育教育科(普陀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505室,下同)报名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名登记的学生,户籍在普陀城区的统一列入统筹调剂安排对象,户籍不在普陀城区的统一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局教育科招生咨询电话:3012542、3064829、3028038。局政工科投诉电话:3028008。

  7、新生录取名单公布及电脑编班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7月中旬明确各小学、初中第一批录取名单;8月上旬明确各小学、初中第二批录取名单;开学一周前,由录取学校向社会公布最终录取名单;8月29日,全区各校在校门口明显位置公布新生电脑编班名单。

  8、插班生申请条件如何?申请报名具体流程如何?

  答:根据浙江省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其户口所在地变化或其它特殊原因须转学者,由其父母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件材料,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学校所在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办理转学手续。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得转学。

  拟插班普陀城区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插班报名对象包括:(1)学生户籍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下同)房产均在拟就读学校学区内的,简称户房合一;(2)学生户籍在学区内但其父母在学区无房产的,简称有户无房;(3)学生父母房产在学区内,但学生户籍不在学区内,简称有房无户;(4)符合上级文件规定的政策照顾对象(现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引进人才、侨胞、港澳台胞等,简称政策照顾人员)子女。户籍和房产认定时间截止2023年7月31日。申请时间为2023年6月1日至7月31日,由学生家长在手机中下载“浙里办”APP,先进行个人用户实名注册,定位到“舟山市普陀区”——搜索“入学”——找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定位到“舟山市普陀区”——登录“普陀区义教段新生入学登记系统”——选择“插班生报名”——阅读“家长告知书”、“家长书”——选择报名类型进行报名信息登记录入;也可在6月份工作日期间到学区内学校进行申请。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可在2023年7月26日、27日和28日工作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区教育教育科提出申请登记。录取办法同中小学生新生招生录取办法,如报名人数超过学校空余学额数,按1—3批次依次录取,在学区学校无法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学额较宽松的城区公办学校就读。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由区教育局根据上级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城区公办学校就读。如调拨对象不接受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结果,视为放弃。8月中旬确定插班生录取名单,8月15日8:30至8月20日下午5:30期间,通过“浙里办”报名的家长,可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录取结果。8月下旬,由录取学校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家长插班生报到事宜。

  拟插班其它街道(镇)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插班要求和录取程序原则上参照城区学校,插班报名对象包括户房合一、有户无房、有房无户和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四类学生,但学额宽松的学校可接收有普陀区居住证的随迁子女报名。报名方式以学校现场申请为主,可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拟插班学校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一般为6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的工作日,暑假期间可向学校值班教师咨询登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LUL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