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考点设置及考场编排
考生信息确认工作结束后,各区县应于4月1日前完成考点设置及考场编排。(考场编排工作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1.考点设置
考点必须设置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要求考点学校教师不得监考本校学生。各区县须在考前对考点学校进行认真检查。
2.准考证号及考场编排
准考证号采用十二位数码,各位数码含义从左至右为:第1至2位为考试年份代码;第3位为考试类型代码;第4至5位为地市代码;第6至7位为区县代码;第8至12位为报名顺序号(详见附件3)。我市考试类型代码统一为“2”,地市代码统一为“01”;各区县代码分别为:碑林01,新城02,莲湖03,雁塔04,未央05,灞桥06,闫良07,临潼08,长安09,周至10,户县11,高陵12,蓝田13。(沣东新城准考证号仍然随原属未央区和长安区)
准考证号中的顺序号以区县为单位从00001起依次连续编排,同校或同班不得连号,并不得出现断号或重号。
考场编排由各区县按考点采用计算机随机编排的方式进行,每个整数考场30人。座位编排必须单人、单桌、单行。考场编号以区县为单位连续编排,编排规则为:前两位为区县编号、后三位为顺序号,不得出现重号和空号。每区县只能设置一个尾数考场。
3.毕业学校代码
毕业学校代码采用6位数,以区县为单位编排,其各位数码含义是:前两位为地市代码01,中间两位为区县代码(与报名区县代码相同),后两位是中学顺序码(详见附件3)。
4.《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实行套打。打印结束后,各区县及各中学要组织人员对《准考证》上所打印内容及照片逐考生进行核对,确保无误。
2017年陕西西安中考考点设置及考场编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