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件事周记_六年级周记:我最喜欢的一首诗

副标题:六年级周记:我最喜欢的一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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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长史,即张旭,唐吴郡(江苏苏州)人,生卒年月不详。字伯高,官至金吾长史,故世称张长史。喜饮酒,往往大醉后挥毫作书,或以头发濡墨作书,如醉如痴,世人称之为“张颠”,与李白、贺知章、李适之、李进、崔宗之、苏晋、焦遂称为酒中八仙。他精工楷书、草书,尤以草书称着。他的书法得于二王,而又独创新意。楷书《郎官石柱记》,取欧阳询、虞世南笔法,端庄严谨,不失规矩,展现出楷书的精妙。《宣和书谱》中评说:“其名本以颠草,而至于小楷行草又不减草字之妙,其草字虽然奇怪百出,而求其源流,无一点画不该规矩者。”

  他得书法得之于“二王”而又能独创新意。他的楷书端正谨严。规矩至极,黄山谷誉为“唐人正书无能出其右者”。若说他的楷书是继承多于创造,那么他的草书则是书法上了不起的创新与发展了。韩愈说:“旭善草书,不治他技故旭之书,变动如鬼神,不可端睨。”杜甫在《八仙歌》中写道:“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他能把书法艺术升华到,用抽象的点线去表现书法家思想情感高度的艺术境界。在书法艺术中,他的字貌似怪而不怪,关键在于点画用笔完全符合传统规矩。可以说,他是用传统技法表现自己的个性,而在书法上成了有创造力的无愧于自己时代的书法家。博大清新,纵逸豪放之处,远远超过了前代书法家的作品,具有强烈的盛唐气象。

  张旭性格豪放,嗜好饮酒,常在大醉后手舞足蹈,然后回到桌前,提笔落墨,一挥而就。

  有人说他粗鲁,给他取了个张癫的雅号。其实他很细心,他认为在日常生活中所触到的事物,都能启发写字。偶有所获,即熔冶于自己的书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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