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内蒙古通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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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通辽市教育局了解到,关于印发2022年内蒙古通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已发布,详细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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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旗县市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局,市直高中阶段学校:


  现将《2022年通辽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地各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肃招生纪律


  1.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


  2.严禁录取未在本盟市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


  3.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培训机构)联合招生或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


  5.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


  6.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


  7.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和借读生;


  8.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9.严禁普通高中招收高三复读生,举办补习班;


  10.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二、严格执纪问责


  各地要完善招生管理办法,建立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结束后,市、旗(县市区)两级教育部门要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2022年通辽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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