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卫生局纪委工作报告(1)
加强纪律教育。把学习贯彻党章和《准则》《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校教学课程、党员教育培训、周四学习日、理论知识测试的重要内容,做到无遗漏、全覆盖。扎实开展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和“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专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理想信念“高线”,坚守纪律规矩“底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学习、坚决执行党章和《准则》《条例》,对一些在全面从严治党上的模糊认识和错误论调,要主动发声、及时引导,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严明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打头的、管总的,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也是最重要、最根本、最核心的纪律。各级党组织要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第一位,以政治纪律为纲,带动其他纪律的严格执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政治纪律牢记于心,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切实加强对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坚决保障政令畅通;严肃查处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欺骗组织、对抗组织审查,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等行为,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强化党内监督。今年,中央将修订党内监督条例,省委也将配套制定相关制度,各地各单位要及时跟进,对表调校,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函询、诫勉等党内监督制度,坚决纠正规避制度、扭曲制度、践踏制度的行为。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生活制度的监督制约作用,让批评与自我批评成为每个党员的必修课,促进党内生活的正常化、经常化。进一步拓展监督的内容,对受到谈话函询、诫勉谈话的党员干部,要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或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说明情况。各级纪委要把下级“一把手”纳入监督重点,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处理;定期将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向上级纪委报告;平时掌握了对下级“一把手”的问题反映,要及时报告同级党委书记。加大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力度,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严格追责问责。坚持把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结合起来,使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严肃换届纪律。加强对县乡领导班子换届纪律和作风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违规用人和干扰换届秩序等行为。严格落实选拔任用干部征求纪委意见制度,切实做好拟任用干部“廉政体检”工作,严把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一)始终坚持严实标准,着力打造铁军队伍
“正人先正己”“打铁自身硬”。对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打造“四铁”⑧队伍。
建优领导班子。以市县乡三级换届为契机,切实配优配强纪委领导班子。牢固树立党管干部、五湖四海的理念,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按照纪委委员、常委的“特质标准”选好人、用对人,重点把握好纪委书记人选。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及时将那些公道正派、敢于担当的干部,提拔到纪委领导岗位上来。进一步畅通渠道,让更多优秀人才走进来、更多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走出去。进一步优化纪委常委会结构,明确纪委委员职责,充分发挥纪委委员作用,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提升干部能力。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推进“学思践悟”的常态化,促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及时掌握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的权威声音和最新精神。适应大数据时代到来的需要,运用“互联网+”思维加强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建立现代信息收集运用平台,不断提高监督执纪科技化水平。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举办好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充分运用以案代训、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努力培养一支监督执纪骨干和反腐倡廉尖兵。开展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评选活动,加大典型宣传力度,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严实工作作风。进一步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持续推进“守讲树作”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党性锻炼,促进作风养成。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在调查研究上作表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做到数字准、情况明、底数清。在求真务实上作表率,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历史和群众考验的政绩。在勇于担当上作表率,敢于担责、担难、担险,以实际行动践行“四铁”要求。在改革创新上作表率,坚持“三情结合”找科学有效路径,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努力创造出更多孝感特色、孝感品牌。
强化内部监管。“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干部犯错误,组织有责任”。各级纪委领导干部要自觉严格要求,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纪委内部分工实行线索、审查、审理相对分离,管人、管钱、管案相对分离,严格监督和有效管控线索排查、纪律审查、涉案款物管理、定性量纪、选人用人等权力运行各环节,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办法,强化日常监督和业务考评。综合运用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交叉巡查等方式,常态化开展作风巡查。严肃查处发生在系统内违规私存、隐瞒线索,擅做取舍、选择性办案,甚至胆大妄为、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行为,对履职不力、责任缺失引发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绝不护短,绝不手软,坚决维护纪检监察铁军形象。
(二)继续保持强大气场,深化两个责任落实
落实“两个责任”是各级党委、纪委的法定之责、份内之事,必须始终保持高位推进、高压传导的强大气场。
进一步强化压力传导。协调、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的组织领导、定规立矩、学习教育、监督管理、撑腰壮胆、以上率下等各项责任,全面兑现责任清单。综合运用签字背书、公开、定期报告、调研督导、谈心谈话、述职评议、问责追责、点名通报等方式,推动责任和压力向市、县、乡三级党政机关、所属部门、事业单位以及医院学校、村组社区等基层党组织传导,打通压力传导“最后一公里”。党委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按照省委李鸿忠书记提出的“四级递进”④“三个担当”⑤要求,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层层压给各级党组织书记,增强工作合力。
进一步实化责任清单。协助市委进一步细化、具体化市本级“两个责任”清单,使责任更加适应管党治党需要、更加体现本地特色、更加有效促进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制定符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的责任清单,形成边界清晰、目标明确、任务到人、保障有力的责任体系,确保履责有依、问责有据。加大责任清单公开力度,将其纳入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等重要内容,主动接受党内外监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落实“两个责任”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年初巡查、半年抽查、日常检查和年底考核等制度,坚持党委、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调研督导制度,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探索建立社会评价机制,引入第三方开展民意调查,及时通报结果、反馈问题、曝光典型、督促整改。坚持和完善台账管理、痕迹管理等制度,推行负面清单和问题清单制度,强化“两个责任”落实的日常监管,切实解决好责任虚化、空转的问题。
进一步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落实省委“两个责任”的问责办法,扎实开展“主体责任问责年”活动,甩响“牛鞭子”,“较真”“叫板”,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加大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党纪政纪处分执行不到位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问责追究力度,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让“一案双查”、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及时将否决结果通报到相关单位,增强责任追究震慑力。
(三)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对“四风”问题,必须横下一条心,踩着不变的步伐,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努力把作风建设抓成不可逆转的新常态。
弛而不息整治“四风”问题。紧紧围绕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始终盯住重要时间节点,对“三个后”⑥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严查快办、动辄则咎,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紧盯“四风”隐身变异新动向,深入开展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和警示提醒、公开曝光等活动,做到露头就打,形成持续震慑。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查摆出的和省委巡视发现的作风建设方面突出问题发力、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起,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媒体,广泛发动群众有序参与,织密“四风”问题监督网,让“四风”问题无处遁形。
继续加强部门履职情况监督。切实履行好“再监督”职能,充分运用明察暗访、第三方监督、民主评议、倒查追责等方式,强化对政府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高度聚焦为官不为以及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强化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再监督”,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顺利实施。加大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大责任事故的问责追责力度,严肃查处事故中的失职渎职和瞒报、谎报行为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
积极推进作风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对“四风”新形式、新动向的调查研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逐一提出治理对策,加大治本力度,坚决扒下“四风”问题的隐身外衣、铲除“四风”问题滋生的隐蔽土壤。健全通报曝光机制,对那些我行我素、依然故我的人,要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健全完善“四风”问题处置的快速反应机制,实现市、县、乡三级联动,对一些突出问题要重点关注,一竿子插到底,做到快查快结、以点带面。
注重发挥优秀传统文化感召力。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坚持高标准,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主动抵制不良风气,凝聚正能量。充分汲取家规家风、乡规民约中的精华,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真善美、抑制假恶丑。深入挖掘地方文化资源,大力弘扬孝廉文化、红色文化,用地方文化中向上向善的基因,带动社会风气的持续好转。
(四)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强化执纪审查工作
王岐山书记提出“四种形态”,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提供了科学路径和基本遵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迅速对接,准确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水平。
坚定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目标任务不动摇。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中央提出“四种形态”,并不意味着标准降了、要求松了、力度减了,而是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力度更大。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形成持续威慑,坚决把腐败蔓延势头遏制住。突出惩治重点,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氛围。把握好“四种形态”,严格按“五类标准”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努力实现问题线索“零暂存”。对函询回复没有问题的按30%左右进行抽查核实,对不如实说明问题、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要严格追究纪律责任,坚决把存量减下去。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加大对苗头性、轻微违纪问题的处置力度,继续深化谈心提醒教育工作,始终做到早教育、早提醒,早发现、早查处,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处理要经常使用,坚决把增量遏制住。
突出执纪审查特色和重点。牢固树立纪律理念和纪律思维,把党纪这把尺子用到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立案调查、执纪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切实做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在问题线索处置中,要把是否有违纪问题作为衡量标准,作出恰当处理。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让党员干部相信组织、忠诚组织,把问题主动向组织讲清楚;对指向性明确的问题要扎实做好初核。坚决摒弃违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惯性思维,将违纪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对于同时涉及违纪和违法的案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快查快结,集中精力查清主要违纪事实,扎紧证据链条,及时将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执纪审查各环节都要聚焦纪律,主要看违纪问题是否调查清楚,审查和审理报告不仅要列明违纪事实,还要反映被调查对象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和悔过态度,用纪律的语言描述违纪行为,充分体现执纪审查的政治性,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教育人、挽救人作为纪律审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达到既严明纪律、又团结同志的目的。注重区分情形、把握政策,对那些违反党的纪律而知错、悔错、改错的同志,要合理定性量纪,做到宽严相济。充分发挥党内审查“对人性和灵魂的救赎”的政治优势,把纪律审查过程变成教育转化违纪党员干部的过程。建立健全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综合运用的有效衔接机制,充分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约谈、诫勉谈话,以及降职、免职、停职、调整工作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提前退休等组织处理手段,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综合效应。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落实回访教育等制度,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坚持依纪依规开展执纪审查工作,保障被审查人员的合法权益,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
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调高效的反腐败工作格局。加快办案人才库建设,注重发挥各职能部门业务骨干的尖兵作用,进一步攒紧拳头、凝聚力量。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追责问责机制,对推诿责任,不按规定移送案件线索、送达相关文书导致有关人员逃脱法律制裁或纪律处分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进一步发挥追逃协调协作机制作用,紧盯重点个案,继续推进“天网”行动。切实加强乡镇纪律审查协作区建设,建立异地协作办案机制,注重发挥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和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作用,实现内部挖潜、外部拓展,增强整体合力。
(五)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从严惩治基层腐败
“蝇贪”泛滥,其害如“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侵蚀的是党的执政根基,必须采取强力措施,解决好“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认真落实基层管党治党责任。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县、乡党委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管党治党的作用,督促基层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好党支部纪检委员的监督作用。加强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大力整治基层干部庸懒散软、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及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等问题。认真研究制定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措施、办法,做到领导推动有力、统筹谋划到位、问题聚焦准确、监督检查严格、跟踪问效及时。
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各级纪委特别是县、乡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紧盯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单位、关键岗位、重点领域,严肃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的突出问题;在土地征收流转、集体“三资”管理和惠农等领域与民争利甚至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严重问题。重点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加大有关问题的收集、排查、处置力度,切实增强基层群众的获得感。
充分利用省委巡视工作成果。各地党委(工委)、纪委(纪工委)要增强认识,进一步加大整改工作力度,举一反三,完善长效机制。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要逐一核实,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该谈话的要谈话、该立案的要立案、该“两规”的要“两规”,确保巡视效果。今年,省委将出台市县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制度,各地可先行先试,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巡察制度,切实将巡视监督向基层延伸。
(六)稳步推进体制改革,充分激活内生动力
推进纪检体制改革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纪依规治党的治本之策。各级党委、纪委要进一步吃透精神,抓住重点,稳步推进纪检体制改革。
持续深化“三转”。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三转”⑦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政治纪律不折不扣地坚决贯彻落实,向着党章赋予的职能回归再回归、聚焦再聚焦、看齐再看齐,不断推动“三转”持续深入。进一步加强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排序分工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对乡镇纪委书记由副书记担任的,要按照省纪委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到位。开展对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内设机构调整等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通报问题,督促落实,不断巩固“三转”成果,让已集中的力量不再分散。加强对县市区“三转”工作的指导,督促县市区进一步整合机构职能,优化人员配置,确保全市“三转”一体推进,同步到位,实现配置更合理、力量更集中、主业更突出。
积极推进“两为主”。认真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规定,严格执行县市区纪委书记、副书记等三个提名考察办法,进一步规范县市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的提名考察工作。完善纪检监察干部信息库,建立纪检监察后备干部信息库,做好落实提名权的基础性工作。完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规范处置办法,进一步探索建立“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体制机制制度。认真落实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报告工作、述职述廉、谈心谈话、调研督导等工作制度,促进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加快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派驻机构改革有关精神,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全面完成市本级的改革任务。进一步巩固县(市、区)派出机构改革成果,健全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管理机制,推动县(市、区)派出机构规范运行,更好的发挥作用。各派驻机构要把握职责定位,强化派驻意识,经常与驻在单位党组(党委)交换意见、通报问题;要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对重大问题该发现没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都要追究责任;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当好“得罪人的专业户”。
同志们,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孝感大力推进“五个跨越”、加快建设“五个城市”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