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A]2018年江苏第25-29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领取通知

副标题:2018年江苏第25-29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领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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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 导语】2018年江苏第25-29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已开始领取,那么,本次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领取有哪些具体要求呢?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尽介绍一下本次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领取的具体安排,供广大考生的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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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领取通知

  2018年25-29批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证书于2018年9月27日前邮寄至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请注册申请人好联系主管部门后,再及时领取。

  由于江苏省监管平台2.0主管部门分配有误,导致部分证书未能分配到主管部门。如有证书未能在市级主管部门找到,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至南京市银城广场A座8楼13号建造师窗口领取,联系电话:025-51868917,025-51868919。非常抱歉给您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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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管理】

  行政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

  行政许可条件

  1、经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2、受聘于建筑业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1、建造师注册申请表;

  2、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4、身份证、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复印件。

  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

  3、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注册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办理期限

  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故经分管部长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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