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资格考试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四大类,其中类别为“中医”的包含中医专业、民族医专业、中西医结合医专业。根据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规定: 1.医师资格证书编码由24(27)位数字组成,其中,第1-4位是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年度代码,第5-6位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第7位是执业医师级别代码,第8-9位是执业医师类别代码,第10-24位(27位)是居民或公民身份证代码。 2.1998年6月26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人员,认定资格的年度码填1998;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合格,取得资格的,年度码按考试年度填写。 3.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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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省、自治区、直辖市 |
级 别 |
类 别 |
居民或公民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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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位数 |
4 |
2 |
1 |
2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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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
取得医师资格的年度 |
11 北京市 |
43 湖南省 |
执业医师1 执业助理医师2
师承或确有专长执业医师3 师承或确有专长执业助理医师4 乡镇执业助理医师 X |
临床10 口腔20 公共 中医41 中西医 蒙医43 藏医44 维医45 傣医4 6 朝医4 7 壮医4 8 |
15个数的是第一代身份证代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