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专门论述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认为不能把什么都集中到中央,地方一点机动权也没有,主张调动中央、地方、企业三个方面的积极性。中共八大后,陈云主持体制改革工作,完成了关于改进工业管理体制的规定、改进商业管理体制的规定和改进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等三个文件,中心内容和总精神是:适当调整中央同地方、国家同企业之间的关系,把一部分工业管理、商业管理、财政管理的权力下放给地方行政机关和企业,以更好地调动和发挥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在企业管理方面,毛泽东特别强调了鞍钢经验中“两参一改三结合”的新的企业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