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对象
县外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的在编在职教师。
二、报考条件
(一)选聘对象除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外,还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始兴县户籍或始兴县籍贯人员(含父母其中一方具有始兴县户籍的人员);夫妻双方有一方具有始兴县户籍或在始兴县工作的人员。须在始兴县教育系统服务五年以上。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2019-2020、2020-2021、2021-2022学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女性因正常休产假当年不定等次的除外)。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或未按规定接受处理的;在党纪政纪处期内或近5年受到过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上午8:30—7月28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通过指定邮箱(sxxjyjrsg@126.com)递交报名表格和资料。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材料按“姓名+院校+专业+学历+应聘岗位代码”(如:张三/华南师范大学/英语/本科学士/C23001)编辑好邮件主题,将以下材料PDF扫描件压缩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①《始兴县2023年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PDF扫描件);
②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明等相关证明(PDF扫描件);
③考生书(见附件3,须本人签名)(PDF扫描件);
④所任教学校出具并由当地教育局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PDF扫描件);
⑤2019-2020、2020-2021、2021-2022学年度《年度考核登记表》各一份(需签署有与原件相符意见及单位公章)(PDF扫描件);
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
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证件不齐者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
(二)领取准考证
1.时间:2023年8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做放弃资格处理。
2.地点:始兴县教育局六楼人事监察股,联系电话:0751-3330313。
准考证、有效二代身份证作为考试、体检环节的凭证,请妥善保管好。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根据《公告》的要求,资格审核重点核对考生报名表信息,主要审核考生的专业、学历、学位、相对应岗位层次的从业准入资格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内容以及是否属于不得报考和应当回避的对象等事项。考生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符合岗位条件的方可参与笔试。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对象。届时将在始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sx.gov.cn/)公布。
进入面试资格审核对象应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资料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审核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核的取消面试资格的,聘用单位或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递补从报考相同岗位且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审核对象。无法联系或逾期未能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六、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公开选聘教师笔试科目: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2.笔试定于2023年8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此分数者不予进入面试。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始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http://www.gdsx.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始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http://www.gdsx.gov.cn/)统一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说课。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考生须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通知通过始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sx.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面试事宜。
面试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2.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另行组织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对象名单)统一在始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http://www.gdsx.gov.cn/)公布。
七、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在体检当天提交推迟体检申请书,务必本人签名和手印,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医学证明,否则按放弃体检处理。怀孕考生生产完毕后,由考生再次提出体检申请。
(二)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体检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时间、地点将在始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资格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始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dsx.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十、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选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请妥善保管。
(五)咨询电话:0751-3330313。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2023年始兴县公开选聘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师职位表
附件2:2023年始兴县公开选聘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附件3:考生书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
始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始兴县教育局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