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经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30名。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承德市教育局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59名(幼儿园教师岗位13个,小学教师岗位4个,初中教师岗位5个,高中教师岗位17个,高等院校教师岗位6个,高等职业类院校教师岗位14个)。
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开招聘教师71名(幼儿园教师岗位15个,小学教师岗位46个,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10个)。
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附件《承德市教育局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根据《承德市教育局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中的招聘岗位条件确定招聘对象。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1年8月8日至1998年8月8日出生);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应聘职位要求相符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具有与应聘岗位学科、层次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高等院校及高等职业类院校岗位人员除外);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按《承德市教育局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统招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除外)等需要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4、已在承德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具体时间截止至报名结束时;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2016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采取考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公开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承德市教育局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0日9:00—8月12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统一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实验小学和幼儿园全额事业岗位的考生,可以兼报一个相同层次(学段)招聘单位相同学科的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录过程中遇有决定下一环节入围名单情况时,将按照每名考生先取其全额事业岗位志愿,后取其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志愿的顺序进行取舍。
报名网址:承德市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zsks.cdcedu.cn/
3、报名收费:按照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收费标准,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只报考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的考生不交纳考务费。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于8月12日24:00前按要求将考务费汇至指定银行账户。汇款单上“附加信息及用途”栏内必须要注明报考人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便于确认交费成功。交费成功并通过确认后,报名费用不退。具体交费账户信息见网上报名信息确认页。因错误填写姓名或身份证号等信息而引发的不能参加考试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名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注意事项》、《考场注意事项》和《诚信书》,然后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查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3)网上报名首次进入必须输入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系统将依据身份证号码和姓名默认注册,再次登录身份证号码将不能改变。登录报名系统后,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打印。报名与考试时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报名同时,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网上初审。报名人数达不到竞争比例的(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3)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该信息将于8月13日晚在承德市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对外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申报被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岗位。
(6)准考证发放: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于8月16日--8月17日登录承德市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及证件审核
1、笔试
笔试按照统一命题、集中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由承德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为一套试卷,内容包括报考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教育理论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题本采取异地抽调专家封闭出题或向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购买的方式。考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1)笔试时间为2016年8月18日下午,具体时间安排、考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2)本次考试考点设置在承德市区,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于开考前15分钟入场,对号入座,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成绩查询。考生登录承德市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查看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查环节。入围考生依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资格复查环节。具体时间详见公告。
2、资格复查
考生须按承德市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查。资格复查内容包括招生简章规定和岗位信息要求的内容以及本岗位应具备的其他条件。资格复查证件包括:应聘人员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承德市教育局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相关有效证件资料等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查不合格、取消和放弃面试资格人员所空缺的名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查结束后,考生登录承德市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查看本人是否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面试有关事宜在承德市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对外公布,考生按公告要求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面试在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时间、统一组织。面试采取说课+综合能力考察的形式,内容为所报专业岗位的相关教材内容、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题本统一提供。面试实行百分制,其中说课占60分,综合能力考察占40分。
(1)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16年8月下旬。
(2)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面试的同组同场次。因招录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次的岗位,按抽签顺序,对考生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录计划合理划分到每个面试组,按组录取,哪组出现空缺,在哪组顺延递补。
(3)面试考官:由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异地选调,按照招聘岗位学科设置评委。
(4)面试流程: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再抽签取得面试内容。面试时间共13分钟,其中说课时间8分钟,综合能力考察时间5分钟。评委现场打分,按照“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所评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每半天结束后统一公布。
(5)考生面试要求: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侯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侯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
具体时间、地点提前在承德市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栏公布。考生以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4、考试总成绩合成及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名单的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列顺序,分岗位(蛇形分组的考生按面试组别)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总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学位相同,按照学历985、211、一本、二本、三本的顺序录取),少数民族,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优先),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环节,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面试结束后,考生登录承德市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查看本人是否进入体检环节。有关体检要求,网上同时公布。
(三)体检
体检工作在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时间、统一组织。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中有关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发现问题的人员由考核小组进行延伸考核。考核合格后报人社部门批准并对外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对考核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违规并经查实的考生和自动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为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并由相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
全额事业岗位人员纳入编制管理。
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实行“政府购买”、“局管校用”合同管理模式。被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安排使用,实行年度考核制度。人事关系由市教育局管理,档案放在市教育局人才中心。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在编在岗教师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职称评聘、工资晋升等按在编同类人员对待。
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全额事业岗位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已聘用人员必须在本单位服务五年以上,方可流动;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承德市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为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信息发布和报名网站。在招聘过程中,本简章涉及的内容、时间等有可能发生变更,请考生随时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2、政策咨询电话:0314-21520892131591
3、监督电话:0314-2130533
4、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查、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本简章由承德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承德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
1、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如有时间等信息调整,公告随时发布。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