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定于2023年7月18日至22日进行,普通高中录取通过河池市电子政务外网进行无纸化网上录取。
(一)录取批次。
录取分五批次进行。
1.提前录取批:民族生、均衡生、建档立卡脱贫户考生和特长生(艺术、体育)。除民族生外,填报本批次志愿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期间在网上报名系统标注均衡生、脱贫生、特长生等相关特征,没有标注特征的考生无法填报相关志愿,也无法出档录取。
提前批录取学校有:(1)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西民族高中录取招收民族生;(2)河池高中面向每所初中学校录取1名均衡生;(3)各县(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辖区初中录取均衡生;(4)各县(区)示范高中面向辖区初中录取招收建档立卡脱贫户考生;(5)各县(区)一般高中面向辖区录取招收建档立卡脱贫户考生;(6)自治区示范性高中、一般高中录取招收特长生。
本批次录取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
2.第一批:河池高中录取批。先按县(区)指标分县(区)录取,若县(区)出现缺额,则调剂为面向全市录取。面向全市录取时不指定生源县(区),按成绩全市排序从高到低出档录取,满额为止。
本批次录取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
3.第二批:除河池高中外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全市录取批。本批次录取指标不分到县(区),全部面向全市考生按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投档录取。
本批次录取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
4.第三批:除河池高中外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区)录取批。
本批次要求准考证号为本县(区)的考生方可报考,准考证号非本县(区)的考生不能报考。如准考证号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考生可填报环江高中本志愿,准考证号非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考生无法填报环江高中本志愿。
本批次录取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至21日。
5.第四批:一般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区)录取批。
本批次录取学校包括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本批次学校面向全市录取的,全市考生均可报考;本批次学校面向本县(区)录取的,要求准考证号为本县(区)的考生方可报考,准考证号非本县(区)的考生不能报考。
本批次录取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至22日。
(二)招生录取原则、步骤和条件。
1.录取原则。
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按照综合评价,关注特长;双向选择,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协调发展的原则做好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经审批录取的新生,不得退录和擅自迁读他校。
2.招生指标分配。
继续落实自治区有关压减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计划指标的政策。
(1)各县(区)教育局继续做好河池高中招生指标(河池高中继续面向全市每一所初中学校各招收1名优秀毕业生)分配到本县(区)内初中学校的招生工作。
(2)做好建档立卡脱贫户考生招生工作。要继续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资助政策,对就读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子女免除学(杂)费,并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
改革示范校、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等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优先招收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初中毕业生。市、县(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自治区特色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都要招收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初中毕业生,明确贫困生100%升学的帮扶责任。河池市第二高中面向金城江区招收建档立卡脱贫户初中毕业生50人。
(3)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管理。普通高中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可进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范围控制在市域或县域内,自主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自主招生对象为在艺术、体育等方面具有特殊潜能的特长生。如初中阶段获市级以上有关特长荣誉证书,则提交证书原件审核,复印件由招生学校存留。自主招生安排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不得组织单独考试,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的特长进行专业测试。
招生学校的自主招生方案须经市教育局批准,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结果。招生学校按《2023年河池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特长生测试成绩登记表》(见附件8)规定的项目对特长生进行测试,测试不得收费。测试成绩一式两份,招生普通高
中学校留存一份。招生普通高中学校负责将考生专业术科测试成绩录入中考报名系统,同时填写《河池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考生志愿填报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式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教发〔2023〕30号)的《2023年河池市中考普通高中特长生预录取名册表》(附件5)报辖区教育局汇总,各县(区)2023年7月5日前将特长生预录花名册报市教育局(市直属高中直接报市教育局),过期视为自动放弃。招生普通高中学校要通知预录取的特长生在网上填报预录学校志愿,中考文化分和特长测试术科分均达到招生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中考总分2高低顺序出档择优录取。
3.普通高中录取办法步骤。
(1)招生公示。市教育局通过文件和广西河池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和时间安排。各招生学校要在广西河池教育局网站和招生区域内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向考生实事求是地公开以下内容:学校性质、办学条件(含师资、设施,包括学生食宿等办学条件)、招生计划数、收费项目及标准、招生范围和对象、报名条件、联系办法等。
(2)公布各类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2023年7月上旬,市教育局将在中考成绩发布后公布各类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方式:一是发文通知各县(区)教育局;二是在广西河池教育局网站上公布;三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3)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根据自身的成绩和公布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及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在互联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公布各类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的第二天至2023年7月16日截止;填报方式:一是通过手机端填报,在手机上下载“智桂通APP”,实名注册登录后搜索“河池中考”进入“河池市普通高中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填报;二是考生登陆广西河池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hechi.gov.cn)的“招生考试”专栏下河池市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填报。同时在“招生考试”专栏下公布各校招生信息,方便考生了解招生学校办学情况,为考生填报学校志愿提供参考。
2023年起,对提前批的志愿填报和录取程序进行改革。凡是在报名期间没有在报名系统标注均衡生、建档立卡脱贫生、特长生特征的考生,均无法在志愿填报时填报相关志愿,也无法出档录取。考生特征的标注,学校根据安排统一进行。均衡生和脱贫生的审核由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审核办法另行通知)。
考生符合均衡生的条件是:1.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在该校服务区内初中学校在籍(学籍户籍)考生;2.考生在服务区内初中学校实际就读满三年(2020年七年级开学后注册至九年级中考报考时一直在校就读),不含服务区外的考生(如,某县户籍学生在金城江区就读,不享受金城江区均衡生待遇;在金城江区第二中学服务区内却在金城江区第六中学就读的考生不能享受第六中学均衡生待遇)。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1份上交县(区)教育局审核用,1份学校留存)。
考生符合建档立卡脱贫生的条件是:经2015年入户调查(包括2014年、2015年退出户),在扶贫部门建立有贫困户档案的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扶贫系统打印的最新脱贫户档案,要有户主及考生本人的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脱贫年份等),村委要在纸质表上盖章。有愿意报考特长生的考生在纸质报名表上标记,由学校上网标记即可。
(4)招生学校录取。
①投档原则。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公室将按照录取批次、录取学校在各县(区)的招生指标、考生志愿顺序及学校录取类别的最低控制成绩等级,以1:1的录取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即考生在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总成绩等级高的优先投档。
②学校预录。招生学校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通过专网实行网上远程预录。普通高中要根据指令性计划优先招收建档立卡脱贫户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预录,录满为止。参加普通高中招生的学校必须按市教育局划定的招生范围和数量进行录取。预录中控室设在市教育局网络中心。
③录取审批。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公室将根据招生学校预录情况和考生的综合情况进行录取审批。违反规定,擅自录取的新生不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并予以通报批评。
④报到注册。经市教育局普通高中录取办公室批准录取的新生,必须携带市教育局监制的《录取通知书》和初中《学籍证》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否则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违反规定,擅自录取的新生不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并予以通报批评。
4.普通高中录取条件。
(1)考生总分2达录取线。如考生为特长生,其学科测试成绩还须达录取线。
(2)物理实验、化学实验和信息技术操作考试成绩符合录取要求。凡技能操作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3)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符合录取要求。自主招生推荐综合素质评价要求为A等;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评价要求为B等以上(含B等);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评价要求为C等以上(含C等)。
原文标题:河池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jyj.hechi.gov.cn/zsks/t1636569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