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幼儿园秋季招生时间]2022年云南德宏州盈江县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出炉

副标题:2022年云南德宏州盈江县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出炉

时间:2022-05-21 05:57: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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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2年云南德宏州盈江县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出炉,为了方便大家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宜,希望大家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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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根据《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盈江县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盈政办发〔2016〕108号)文件精神,参照《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盈江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划片招生及初中免试入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盈政办发〔2018〕68号)文件精神,在总结近年来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就近入园的原则及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县幼儿园2022年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招生对象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年满4周岁或以上的幼儿不在报名范围)

  二、招生计划

  2022年9月份招收7个小班,每班35人,总人数245人。其中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八条“幼儿园对烈士子女、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等入园,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予以照顾”的规定,幼儿园将按照招生人数20%的比例对符合政策规定及优惠政策的适龄幼儿入园给予照顾。鼓励不能入县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到就近的幼儿园就读。

  三、报名时间

  2022年7月8日早上8:30—11:30,下午14:30—17:30,凡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即便符合录取条件的也视同放弃。

  四、报名地点

  盈江县幼儿园

  五、报名所需材料

  (一)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户口簿,出生证,接种证,房产证,监护人一方所在县直机关单位证明。

  (二)县内乡镇户籍适龄儿童

  户口簿,出生证,接种证,房产证,监护人一方所在县直机关单位证明或经营许可证。

  (三)县外户籍适龄儿童

  户口簿,出生证,接种证,房产证,监护人一方所在县直机关单位证明或经营许可证。

  (四)父母无监护能力的儿童可按其实际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经营许可证及属于招生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参与报名。

  以上证件均需验证原件,交对应单位审核好的复印件。

  根据方案参与招生材料的认证及审核部门为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投资促进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税务局。

  由于疫情原因,除县教育体育局需到现场认证外,其他需认证材料请于7月8日前(现场招生报名前)到对应单位审核认证好。

  (五)户口簿、出生证、接种证必须是幼儿本人的。房产指的是盈江城区范围内的,房产证可以是监护人的,也可以是幼儿本人的,如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提供土地证,也可提供购房全额发票及过户缴税发票。县直机关单位工作证明,指的是在编在岗人员,不含抽调、借调、借用等其他形式。经营许可证核定地点为城区且经营一年以上者视为有效,即2021年8月31日以前开始经营。工作满三年(即2019年8月31日以前)并与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可视为有经营许可证。

  六、录取办法

  (一)按以下报名批次依次录取招生人数80%的指标

  1.第一批录取对象:父或母一方在县直机关单位工作的适龄儿童。

  2.第二批录取对象:①城区户籍,②房产在城区的适龄儿童。

  3.第三批录取对象:①城区户籍,②无房产在城区的适龄儿童。

  4.第四批录取对象:①本县乡镇户籍,②房产在城区或持有经营许可证的适龄儿童,两个条件地位同等,二者取一。

  5.第五批录取对象:①外县户籍,②房产在城区或持有经营许可证的适龄儿童,两个条件地位同等,二者取一。

  按照以上招录顺序,在分批录取过程中,当上一批招生后有剩余招生指标的,则启动下一批招生;当录取到某一批次适龄儿童时,如果报名人数已超过幼儿园招生指标,则该批次适龄儿童需根据剩余招生指标数进行随机派位,该批次派位后剩下的适龄儿童则自主选择到其他幼儿园就读。

  (二)录取招生人数20%的指标

  根据优惠政策,如果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已超过20%招生指标,则根据指标数进行随机派位产生最终录取结果,剩下的适龄儿童则自主选择到其他幼儿园就读。

  七、优惠政策

  (一)对因公牺牲的军人及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伤残军人及警察子女,以及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经相关部门认定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后可纳入第一批次。

  (二)根据德宏州鼓励投资政策和盈江县人民政府鼓励投资政策,在我县一年内累计投资总额实际到账资金数达到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经招商部门确认后,其法人代表子女入园可纳入第一批次。

  (三)县内企业、公司在上一年度持有国税、地税纳税总和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完税证明,其法人代表或工商部门认定的股东子女入园可纳入第一批次。

  (四)个体工商户在上一年度持有国税、地税纳税总和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完税证明,其子女入园可纳入第一批次。

  (五)为激励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本园在职在岗的教师子女可随父母在园就读;同等情况下对非本园在职在岗教师子女适龄幼儿入园给予照顾。

  (六)依据《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入园给予照顾。

  (七)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八条规定,对烈士子女、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等入园,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予以照顾。

  八、报名流程

  (一)2022年5月13日至7月7日在盈江教育信息网公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细则。

  (二)7月8日早上8:30—11:30,下午14:30—17:30家长持报名材料在县幼儿园报名。

  (三)7月11日—7月17日在盈江教育网及县幼儿园进行公示报名情况。

  (四)根据报名情况,如需随机派位,时间定于7月18日早9:00—12:00,地点:盈江县第一小学阶梯教室;如不需要随机派位,具体情况将在盈江教育网及县幼儿园公布。

  (五)7月19日至7月25日在盈江教育网及县幼儿园进行公示录取情况。

  (六)7月31日上午9:00—12:00家长根据录取情况到幼儿园门卫室领取入园通知书,对于当天未到场领取通知书的家长,视为主动放弃。

  (七)家长于领取入园通知书当日起带幼儿到县妇幼保健院进行入园前体检,体检时间为每天早晨,须空腹。

  (八)8月27日上午8:30家长到幼儿园活动室参加新生家长见面会(不得带小孩参加,要求孩子监护人参加)、依据分班参加各班新生家长工作会、填报幼儿基本资料表,家长携带体检合格单、入园通知书、预防接种证与各班教师为幼儿办理入园注册手续。

  (九)8月28日至8月31日家长陪同幼儿参加幼儿入园前适应训练活动。

  >>>点击查看附件

  附件1:县直机关单位工作证明

  附件2:诚信保证书

  附件3:社区证明

  附件4:盈江县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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