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十堰市郧西县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8月29日-30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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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湖北十堰市郧西县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已公布,8月29日-30日报名,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的具体事宜,希望大家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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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秩序,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现将2023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七年级新生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公正、公平、公开;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未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为小学应届毕业生。

  第一类:新生为郧西城关镇户籍,其本人或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在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有效房产,且正常居住。

  第二类:新生为非郧西城关镇户籍,其本人或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在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有效房产,且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在城区学校就读一年以上。

  第一、二类招生对象入学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户口本、产权证(房产证)原件。因故不能提供产权证(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全额付款发票及网签备案登记证明等能够证明房屋权属的有效材料。

  第三类:新生为郧西城关镇户籍,父母(法定监护人)在郧西城关镇区域内无有效房产,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在学校片区范围内的有效房产,且三代共同居住。

  入学登记需提供材料:户口本、祖父母(外祖父母)产权证(房产证)原件。因故不能提供产权证(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全额付款发票及网签备案登记证明等能够证明房屋权属的有效材料。

  第四类:新生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在郧西城关镇务工一年以上、无有效房产,但在学校片区范围内有固定居所,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个体工商户可提供营业执照)、有效租房合同(或本人水电费缴费凭证)、居住证以及缴纳社保记录。

  入学登记需提供材料:户口本、固定居所证明材料或租房合同、居住证、劳务合同(营业执照)、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

  第五类:其他情形。

  入学登记需提供材料:父母(法定监护人)按照学校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三、招生办法

  1.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招生采取到校报名的方式进行。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按照以上五类先后顺序依次进行,优先招录第一、二、三类学生。片区内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再予录取第四、第五类学生;若出现片区内学校没有空余学位,则必须服从教育部门统筹调剂。总之,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有学上、上好学。

  2.为推进县城主城区小学与城郊小学一体化发展,经县教育局深入调研、论证,决定由郧西县实验小学分别帮建红庙小学、寺沟小学、佘家湾小学,由城关镇中心小学帮建秦家小学,东方小学帮建四堰坪小学,明德小学帮建天河坪小学。新学期,主城区小学将选派优秀教师到帮建学校支教三年,着力提升每一所学校的发展水平、每一位教师的职业幸福感、每一个学生的学习品质。同时,红庙、四堰坪小学可提供早餐、午餐,解除家长接送烦恼。

  3.在天河英才、外国语学校就读的六年级学生原则上在本校就读七年级。

  4.政策性优待对象子女由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复核后,按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入学。

  5.新生父母(法定监护人)对所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一律列入黑名单,待招生结束后,由教育部门统筹调剂安排该生入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该生父母(法定监护人)自行承担。

  四、招生划片区域

  符合在城区入学条件的学生,以居住地为主“就近入学”,参考户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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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报名时间与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7日—8月28日,初中七年级新生到校报名;8月29日—8月30日,县实验小学和城关镇各小学一年级新生到校报名。正式开学上课时间为9月1日。

  2.联系方式

  (1)城关镇中心学校联系人:项xx,手机15335967677;

  (2)县实验小学的联系人:周x,手机15872723674;

  (3)思源中学的联系人:李x,手机13636160267;

  (4)城关中学的联系人:卢xx,手机15872735008;

  (5)天河英才学校联系人:朱x,手机15252851388;

  (6)郧西县外国语学校联系人:杨x,手机13593743365;

  (7)思源中学安家分校联系人:陈xx,手机15271369378;

  (8)观音镇初级中学的联系人:查xx,手机15872723759;

  (9)土门镇茅坪中学的联系人:李xx,手机18671902790。

  3.招生监督电话

  城关镇中心学校:0719-6227679,郧西县教育局办公室:0719-6227469。

  六、注意事项

  1.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入学条件的,请家长(或监护人)准备好户口簿、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发票(购房合同)原件、预防接种证(仅限一年级),务工单位证明(或社保缴费记录)、社区租房居住证明(或租房水电费交费凭证)、城区务工证明(或社保缴费记录)等,到校报名时一并提交。

  2.严格遵守学校安全要求。报名时,家长和学生要文明守纪,有序排队,做到不争不抢不插队、不高声喧哗、不乱扔垃圾。

  3.入学后严格实施“均衡编班”。一年级(小学)和七年级(初中)超过2个教学班的学校,必须进行均衡编班(每名学生通过电脑随机产生自然序号,进行“S”形分班,班主任抽签确定所带班级。分班时,邀请2%—3%的家长参加,全程录音录像,接受社会监督。

  4.各位家长不要刻意择校、择班、择老师。(1)实施均衡编班,在班主任抽签之前,校长、班主任和任课老师都不知道带哪一个班。(2)按照“县管校聘”政策要求,所有老师的编制、人事、工资关系都归县教育局统一管理,县教育局通过教联体的形式,将加大核心城区与城郊地区、强校和弱校优秀教师交流力度,促进大城关(城关镇及周边乡镇)地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每一名学生有学上、上好学。(3)目前,城关镇郊区的学校校园环境、硬件设施都优于核心区,更有利于孩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5.各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维护好招生秩序。各中小学是招生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做好预案,细化责任,释疑解惑,及时发现苗头问题,及时处理棘手问题,对于少数对招生政策不理解的群众,要耐心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引导家长当好孩子人生的“第一任老师”,给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要坚持阳光招生,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努力维护教育公平公正。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接收招生范围之外的学生。各中小学要在设有同步录音录像的场所(张贴“此处全程录音录像,请注意您的言行!”提示标识),安排熟悉政策和业务的同志,接受家长咨询,耐心细致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对矛盾特别突出的要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对无理缠闹、可能引发重大矛盾冲突的,要及时固定证据并拨打110,确保安全有序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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