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招聘:广东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2016年留学生招聘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入口

副标题:广东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2016年留学生招聘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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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入口

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于2016年11月11日16:00前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 

  资格初审(报名前也请仔细阅读此部分内容) 

  (一)时间、地点在公开笔试成绩时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同时公布。 

  (二)初审办法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所有报考者均须在资格初审当天规定时间内到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结束。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三)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 

  1.应届毕业生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16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初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书(附件3,符合相应条件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属2015、2016、2017年市外院校深圳生源毕业生报考市内户籍要求岗位的,需提供深圳户籍本;如户籍迁至市外尚未迁回深圳的,须提供深圳户籍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 

  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符合条件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往届毕业生,按社会人员提供相应资料。 

  2.社会人员 

  报考者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书(附件3,符合相应条件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其中雇员或临聘人员报考涉及雇用或临聘时间计算问题的,还须提供雇用合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雇(聘)用经历的材料。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夫妻分居市外一方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身份证,深圳户籍人员的户籍本。 

  (2)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岗位没有具体岗位工作经历要求的,可在初审现场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明。 

  (3)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或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4)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5)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6)提供“三支一扶”材料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提供由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全国 “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材料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7)岗位要求各类资格的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 

  (8)岗位要求其他条件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其它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形式分为“人机对话”或“结构化面试”。具体形式见《招聘岗位表》的备注栏(其中,备注栏有注明内容的,为“人机对话”考试专业,备注栏无注明内容的,为“结构化面试”)。 

  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网站公布,公布时间为7天。 

  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A代表进入该岗位的面试人数,B代表公布的该岗位拟聘用人数,C代表进入该岗位的体检人数。 

  1.A≥3B(A>3B是指末位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C=B; 

  2.若A<3B,则C=(A+2)/3取整数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医生医技岗位不受此条件限制);同一岗位只有1人或2人参加面试的,报考者总成绩须达到60分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或其行政主管部门)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用人单位(或其行政主管部门)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管理权限报宝安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1.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网站:http://rlzyj.baoan.gov.cn/。 

  2.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 

  (九)具体咨询电话如下: 

  1.涉及招考政策问题的咨询,请拨打以下电话: 

  党群线招聘岗位请联系:0755-29991507;卫计系统招聘岗位请联系:0755-29990889;教育系统招聘岗位请联系:0755-27750517;政府线其他单位招聘岗位请联系:0755-29999782(受理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2.涉及报名信息填写及考务工作安排的请拨打深圳市考试院电话:0755-88100099(受理咨询时间:2016年10月19日至10月24日的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因咨询的人数众多,如遇咨询电话打不进的情况,请将详细情况电邮至ksykwb@szhrss.gov.cn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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