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城区常住人口2019-2019年江苏扬州城区幼升小入学政策三大变化

副标题:2019年江苏扬州城区幼升小入学政策三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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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市教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了2019年扬州城区小学招生政策。记者梳理发现,和往年相比,今年小学招生优待对象更明晰,特殊儿童安置更科学,教学管理更规范。

  变化一、招生优待对象更明晰

  今年小学招生优待对象更明晰。市教育局明确,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今年可享受教育优待政策。

  今年市区继续招收小学宏志班学生,举办小学宏志班的学校有:广陵区解放桥小学、邗江区公道小学、开发区八里中心小学。

  外地来扬创业、务工人员子女在扬上小学的,原则上需持全家在本行政区域的居住证、父母在扬一年以上社保缴费记录(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原籍户口本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到各区小学招生办公室办理登记,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变化二、特殊儿童入学安置更科学

  市教育局基教处陈月明表示,根据国家教育部文件规定,达六周岁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得擅自决定是否接受义务教育及具体方式,应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教育行政部门委托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估,确定适合其身心特点的教育安置方式。

  第一,优先安排普通学校就读,对符合“三一致”入学条件、经评估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优先考虑按施教区就近安排接受义务教育。第二,安置在特校就读,对适龄残疾儿童不适合在普通学校就读的,听力障碍和视力残障障碍儿童安置在市特校接受义务教育;其他障碍类型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进本区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各功能区自闭症儿童安置在市特校就读。第三,实施送教上门。对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民政、残联统筹安排,通过提供送教上门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

  变化三、秋学期专项检查零起点教学

  根据国家《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免试入学。严禁任何学校举行或变相举行入学笔试、面试等形式的测试,严禁任何学校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或参考。

  陈月明表示,所有小学不得举办重点班或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学校要向社会公布新生分班原则和方案,邀请各方人员共同见证和监督阳光分班,当场公布结果。

  今年城区小学招收的一年级新生不得出现55人以上的大班额,并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不得拔高教学要求、加快教学进度,切实做好幼小衔接工作。

  “今年秋学期开学时,我们将对小学一年级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督促各个学校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陈月明表示。

  25日公布公办小学施教区

  今年公办小学新生报名继续实行就近入学,凭新生全家户口簿、父母房产证和实际吃住(水或电或气等缴费信息)“三一致”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施教区学校办理报名手续。户籍、房产证和吃住地等“不完全一致”的新生,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在热点公办小学入学的新生,其父母原则上应在今年5月底前办好所属施教区的房屋产权及户籍手续,并实际居住。同套住房在最近3年内原则上安排1名适龄儿童就学(同一家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外)。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小学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报区政府(或管委会)同意。对公办小学施教区进行调整和新建学校施教区划分的,须事先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按规定格式统一于6月25日向社会公布。

  民办学校实行自主招生、免试入学。如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规模,应采取电脑公开摇号和自主招生等多种方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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