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升本# 导语】®文档大全网专升本考试频道从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已公布,具体如下:
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有关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原因,原定于3月举行的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报名考试招生工作推迟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20)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6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全省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至12日,逾期一律不予补报;
(二)符合下列条件人员方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省内普通高等本(专)科院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按国家计划招收的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省内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军人;
3.身心健康。
(三)报名地点及方式:考生所在毕业院校负责对本校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汇总后由考生毕业院校统一向招生院校报名。同时,生源院校要对本校报考专升本的考生进行考前14天健康监测。退役军人持相关证件到招生院校报名,考前14天健康监测按照《2020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有关要求,以招生院校具体规定为准。
(四)报考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报考专业应与本人在普通高职(专科)阶段学习的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其高职(专科)阶段学习专业须为医学类专业。
(五)考生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由本人申请,其证明材料由毕业院校提供给报考的招生院校。
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为计算机(分理工农医类、文史财经类)、英语,每科满分为150分;专业课满分为200分;每门课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二)对初次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启动再次报名、考试及录取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将适时公布招生院校招生计划数及招生专业。再次报名时间安排在7月9日前完成,考试定于7月11日至12日进行,录取工作于7月20日完成。
(三)命题制卷。各招生院校自行负责计算机、英语两门公共课和专业课的命题与制卷。要合理掌握命题难易程度,科学命制各科试题。需要再次考试招生的院校,两次命题的难易程度应当保持一致。各招生院校应制订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大纲,一并向考生公布,以此指导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复习应考。试题清样、试卷、答卷的交接、印制、运送和保管,应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央宣传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联合印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4〕2号)和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试卷印制安全保密规范》《国家教育考试试卷印制规范》《国家教育考试制卷监印规范》(教考试〔2014)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命题制卷教师应无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当次考试;具有良好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保密观念强;业务素质良好,忠于职守;身体健康,适于入闱封闭工作;须签订保密协议。
(四)考试时间与考场安排。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2020年6月20日至21日,具体考试时间(北京时间)与考试科目安排如下:
考场必须设在招生院校本部。考试由各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评卷
(一)评卷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各招生院校分别设点组织评阅。评卷工作遵循“坚持标准,公正准确,给分有理,扣分有据”的原则,严格执行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细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评卷、复核、登分、试卷保管等各环节工作安全有序实施。
(二)评卷工作应于2020年6月25日前结束。评卷结束后,各招生院校要组织好登分、复核、统计、划线等各项工作,并于6月29日前将分专业划线方案和考生成绩库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再次招录的招生院校分专业划线方案和考生成绩库也须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
四、招生计划专升本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为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专升本计划单列,单独进行录取。
五、录取
(一)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各招生院校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工作体制。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校分专业划定公共课分数线和专业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体育、艺术专业公共课和专业课单独划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考生单独划线、单独录取;不得对单科成绩另作要求。
(二)首次录取工作于2020年7月3日结束。再次招录于7月20日完成。
(三)应届专升本考生不享受各类照顾政策;退役军人可在各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含20分)优先录取。
(四)招生院校须对预录新生名单进行公示,录取后的正式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查备案,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五)录取新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原件;退役军人须同时提供退役证原件。
(六)专升本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具体工作安排由各招生院校自主决定。
(七)各院校招生经费应在院校教育事业费中列支。考生报名考试费按每生每科25元的标准缴纳,作为招生院校报名、考试、评卷等费用。
六、其他事宜
2020年专升本有关工作安排及内容以本通知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甘招委〔2020)1号)执行。
七、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扩大专升本招生规模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推进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决策,是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也是教育部等国家六部委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而实施的“升学扩招吸纳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相关高校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扩大专升本招生规模的重要意义。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20〕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6号)要求,加强对教育资源的统筹,完成好2020年专升本扩招任务,确保国家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招生院校要将专升本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安排,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周密组织。招生院校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考试招生工作,并设立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开展考试招生工作必备的办公设施设备。要齐心协力抓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实,统筹协调做好本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招生院校要主动和高职(专科)毕业生所在院校加强沟通衔接,做好工作协调,及时通报有关信息,组织好报考生源。高职(专科)毕业生所在院校要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积极配合招生院校做好招考宣传和报名协调、组织等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招生院校及高职(专科)毕业生所在学校要切实做好专升本考试招生宣传工作,采取多种举措,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各项招考政策规定,特别是要将教育部“适度扩大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总规模”的政策宣传到位,做到精准覆盖。各院校招生计划下达后,省教育考试院、招生院校和省内高职(专科)毕业生所在学校要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考生第一时间知晓。招生院校应及时公布本校招生简章及有关考务管理规定,便于考生及时、准确、全面了解和查询,要耐心做好考生咨询服务,积极回应考生关切,确保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强疫情防控。各招生院校要严格落实国家和本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做好专升本考试招生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登记排查工作,对考试招生场所及命题、制卷、评卷场所逐一进行卫生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考点应配备充足防疫物资,设置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专用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要做好考务人员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培训工作,加强应急处置,做好考试工作应急工作预案,确保校园和师生的公共安全得到保障。具体工作按照《2020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执行。
(五)严肃招生纪律。各相关高校要严格执行报名、考试、招生政策规定和招生计划管理要求,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对专升本考试招生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涉及在校生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报案,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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