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蜀山区发展需要,经第6次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蜀山区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5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条件
此次共选调50名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选调对象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省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含蜀山区);
(五)“年龄条件”中如“35周岁以下”为“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六)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程序为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报批。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网上报名
1、考生登陆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9:00至5月31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6月1日16:00前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6月2日6:00前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报名结束后,选调岗位缴费人数超过选调计划数的即可开考,等于或少于选调计划数的,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或取消该选调岗位,符合其它岗位条件的考生可改报其它岗位或申请退费,改报时间:6月3日9:00-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6月8日至6月9日从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总分100分,不指定参考资料。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主要包括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公文写作等,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50%。
《申论》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50%。
笔试(合成)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2017年6月10 日(周六)上午
8:00-9:30 《公共基础知识》
10:00-12:00 《申论》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内容为准。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蜀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经查分和加分程序后,按岗位选调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考生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被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所在事业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编制部门出具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和证书,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资格复审不合格所产生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后一名如有多位考生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四)面试考核
1、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选调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3.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与面试成绩按6:4合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以报考人员的综合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初选人员名单在蜀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按《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3]371号)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选调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3、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以报考人员的综合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七)公示和报批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蜀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四、聘用手续及待遇。
(一) 本次选调人员纳入蜀山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用人单位与选调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二)在选调程序结束后,选调人员须在三个月内完成调动手续,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选调人员工资薪酬等待遇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
(一)笔试费45元/科,面试费80元。
(二)咨询电话:
0551-65111243(区委办)
0551-65137088(区政协办)
0551-65112196(区委组织部)
0551-65144894(区委党校)
0551-65121117(区委统战部)
0551-65121602(区委政法委)
0551-65121169(区委宣传部)
0551-65128736(区文化和旅游局)
0551-65120861(区政府办)
0551-65121590(区发展和改革局)
0551-65597909(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1-65597580(区经济促进局)
0551-65583220(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51-65981076(区安监局)
0551-65132561(区财政局)
0551-65737248(区招管局)
0551-65129083(区审计局)
0551-62846567(区重点局)
0551-65191276(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551-65121130(区科技局)
0551-65169836(区城管局)
0551-65504459 (考务咨询)
0551-6512903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
(三)监督电话:0551- 65133298(合肥市蜀山区监察局)
(四)查询网站:
蜀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fss.gov.cn/index.html)
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或在招考过程中遇特殊情况,由蜀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予以公告。
原标题:合肥市蜀山区面向全省公开选调5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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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区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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