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湖南省 2017 年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必须严格按下达的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计划数执行,不得超计划招生。
二、各高校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规模将纳入学校年度招生总规模,三年后五年制高职转段人数占用学校三年制高职招生计划。
三、五年制高职计划不作为学校以后的计划基数,每年将根据计划安排原则和学校招生实际进行调整。
四、各高校要规范办学行为,维护办学秩序,确保五年制高职教育质量。除经我厅批准的中高职衔接试点建设项目外,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分校和校外办学点。
五、初中起点免费定向师范教育招生计划按我厅有关文件执行。
六、根据国卫医发〔 2014 〕 11 号文件规定,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后入学的初中起点 5 年制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不能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附件:湖南省2017年五年制高职教育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湖南省教育厅
2017 年 6 月 12 日
湖南教育考试院:关于下达湖南省2017年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