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 导语】2021年浙江省清华附中嘉兴学校公开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9日17:00,®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浙江省清华附中嘉兴学校(简称清华附中嘉兴学校)位于历史名人辈出、文化底蕴深厚、中国革命红船启航地---嘉兴,是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和嘉兴市政府合作共建的一所十二年一贯制市属公办学校,属于清华大学和浙江省在教育领域省校合作的重点项目。
清华附中嘉兴学校分为小初部和高中部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约300亩,是嘉兴市“百年百项”重大建设项目之一。清华附中嘉兴学校高中部(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中)位于嘉兴风景秀丽的湘家荡景区灵湖西路,小初部(清华附中嘉兴实验学校)位于南湖区科技大道南清芬路1号。总体办学规模为120个班,其中小学48个班,初中36个班,高中36个班。满轨制运行后,教师人数达400余人。
清华附中对一体化学校统一管理,对于嘉兴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和发展,清华附中除了派出优秀管理团队外,不定期派出特级教师、北京市学科带头人、北京市骨干教师等督学团队,指导嘉兴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
根据学校办学发展需要,将在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清华大学校园招聘会面向全国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0名,其中小学12名,初中8名,高中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优秀;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较好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素养;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
2.具有招聘岗位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或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聘人员暂无教师资格证者,确定为聘用人员的,必须在正式报到后的2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合同);
3.所学专业和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或相近;
4.学历、学位证书于2022年8月31日取得。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人员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9日17:00前,在我校举办的线下招聘会现场或学校报名点递交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
(1)线下招聘会现场报名点
10月19日清华大学华为厅、10月24日北京师范大学主楼四季厅、10月28日首都师范大学北一区体育馆、10月29日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清芬园南侧)。
(2)学校现场报名点
10月15日-10月29日清华附中嘉兴学校清湛楼三楼人力资源与管理中心办公室(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金平湖大道南侧)。
说明:非报名点本校学生如因疫情原因无法进入报名点报名,则到达报名点高校附近后联系王老师(15825726699)提交报名材料。
2.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粘贴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见附件);
2.毕业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带有本人照片的个人简历;
7.一篇应聘者近三年撰写的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或科研成果(发表或获奖的学术论文或科研成果,请附相关佐证材料)。
(三)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本人。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聘用资格。
(四)考试(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论文答辩、线下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若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超过应聘岗位计划1:5比例(含1:5)的,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若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超过应聘岗位计划1:5比例的,则需对应聘人员递交的学术论文或科研成果以线下或线上论文答辩的形式进行评定。评定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分数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的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评定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论文答辩评定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水平考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地点暂定北京,时间暂定2021年11月6日-7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应聘人员在考察环节中出现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高中和初中、小学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在嘉兴教育网、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体育局“公告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符合嘉兴市人才引进政策的教师,按有关规定给予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标准为:博士35万元/人、硕士15万元/人。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考试成绩公告等信息将在嘉兴教育网(网址:www.jxedu.net.cn)、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体局“公告公示”栏中(网址:http://www.nanhu.gov.cn/col/col1571437/index.html)发布。
(二)纪律与监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清华附中嘉兴学校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市教育局、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教育局、南湖区教育体育局、清华附中嘉兴学校按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联系电话:
15825726699,0573-83620852(王老师)
0573-83850525(市教育局)
0573-82058367(南湖区教体局)
监督电话:0573-83850331(市纪委市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0573-82832007,0573-82058801(南湖区教育体育局督导室)
附件>>>点击查看
清华附中嘉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清华附中嘉兴学校
2021年10月15日
2021年浙江省清华附中嘉兴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30名】.doc正在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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